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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小声地问:“请总,哪位是程总。”
大班台后面的那个人应了一声,“我是,你是谁呀?”
“我叫华强,是鑫达集团的孟总要我把这件东西送给你的。”
说着,华强把那个装着笔洗的盒子递了上去,然后客气地笑了一下,转身要走。
两个蓝西装中的一个站了起来,“你等一下。”
华强回过头,这个人亮出证件,“我们是市经侦支队的,你跟我们走一趟。”
华强迷迷瞪瞪地被这两个人带到经侦支队的一间小屋里。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走进来,一个是穿警服的一个没穿警服,那个没穿警服的华强认识,就是那个曹队。
曹队在华强对面的一椅子上坐下,笑眯眯地说:“没想到吧,华强,咱们又见面了。”
华强意识到问题似乎有些严重,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法,为什么会被带到公安局。
他有些惶然地问曹队,“曹队,我犯了什么法,你们为什么抓我呀?”
曹队笑了笑,向旁边的警察使了个眼色。
那个警察说:“你涉嫌一起重大行贿罪,按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个警察说了一大篇儿,华强别的没怎么听清,只听清“行贿”、“情节严重”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地方。
他有些慌乱,连忙说:“我不过是个替人跑腿儿送东西的,我犯什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