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读心术
“什么情况?”
张发财老神在在,不紧不慢地问道。
“有人冲岗!”城卫军小金伸手指着远处车小朝二人飞奔而来的方向。
“什么冲岗!”张发财望了望飞扬的尘土,斥责道:“没准是我那堂叔开着卡车过来了,他有临时进城许可证,没事别一惊一乍的!”
“可是.他们是跑着来的。”说着小金递上一只夜视仪。
“天地咧!”张发财从夜视仪里清楚的看到,两个人形生物正在以每秒几十米的速度奔袭而来。
“队长,发枪吧!”小金满脸尽是兴奋之色,说道:“身为城卫军,保卫城市是我们的天职。”
张发财无奈地看着手下的这名城卫军。明明是城市子弟,却偏要到这城乡防线来吃苦。虽说城乡防线一般不会遇上什么危险,难道在城里享福不好吗?
城卫军的哨岗配备有自动步枪,但是张发财却害怕走火伤人,平日里都是把枪收起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发枪。 毕竟万一打伤了城里人,他肯定要吃不了兜着走。张发财也不愿伤害到村人,相较城里人的白眼冷漠,其实他更愿意亲近前者。只是城市里优越的物质条件,让他舍不得放弃。
“队长!”小金催促道:“立功的机会到了!”
张发财冷静下来,他可不想立功。当了这么些年的城卫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好了。
想到这里,张发财语重心长地问小金:“你觉得这两个冲岗的是什么人?”
“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普通人。”小金认真回答。
“既然不是普通人,你觉得拿枪一定管用吗?”
小金把脖子一梗:“不管用也要试一试,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跑过去!”
“如果把他们激怒了,怎么办?”张发财实在不想冒险,从这飞扬的尘土规模看来,丫的根本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头凶兽。
“守卫哨岗,寸土不让!以命相搏,虽死无悔!”
张发财揉了揉太阳穴,换个角度说道:“既然他们不是普通人,有没有可能是城里哪个部门在做超级人类的实验呢?”
“这个我倒是听家里的长辈提到过,有好几个部门在这方面有研究。”小金扶着下巴,若有所思道。
“那就没错了!”张发财趁热打铁:“这是两个超级人类实验体在进行测试,我们不要干扰到他们。”
“是的,献身于超级人类的开发,我辈楷模,值得钦佩!”小金重重点头,他提议道:“队长,我们站在岗前向楷模致意吧!”
“唉,行吧。”张发财心想只要不动手,都好商量。
当下张发财和小金走出哨岗,一左一右分列在岗口两边。眼看着“超级人类”越来越近,小金中气十足地高声大喊:“敬礼!”
张发财下意识地站得笔挺,平视前方做捶胸礼。
“嗖。”的一声,奔跑的两人已经冲过了哨岗。
张发财才放松下来,想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摇头轻笑起来。小金这小子,差点把老子又弄热血了。张发财有时会想,要是城里像小金这样的人多一些,应该会变得更好。
另一边,车小朝顶着风噪问阿白:“刚才在哨岗是不是有人喊我们?”
“有的。”阿白答道。
“喊什么?”
“敬礼。”
车小朝不再多问。
过了哨岗,再用这样的速度奔跑只会引发骚乱。两人慢慢走着,城市的最外围其实和村子里差不多,只不过这里家家户户都点的起蜡烛,还有几家已经能用上电灯。萧瑟的风吹到脸上,车小朝隐约能看开城里的建筑都只在朝着城中心的那个方向亮灯,像几只手掌吝啬地捂住所有的光芒。 而那楼与楼之间的缝隙中渗出来的色彩,又似乎在向外面的人炫耀里面的酒绿灯红。
“那里让人不舒服。”阿白突然说道。
“没错。”车小朝点头道:“不过还是要进去吃饭,食物是无辜的。”
沿着一条巷道走到尽头,车小朝瞳孔骤缩,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亮,太亮了。原来城市里的晚上真的和白天差不多。这光的来源是一根高近百米的柱子,顶端的灯泡就像一颗人造太阳。一扇同样有几百米长的穹顶倒扣着,将光芒全都盖到地面上。到处都是衣着光鲜的人,自信洋溢的在各个商店里穿行。商店里的灯光也是亮堂堂的,让每一件商品看起来都非常漂亮。
车小朝关注的当然不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