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思是没问题的。
拒绝了律师要代替他发言的举动,陈振东当庭表示,承认和陈宽的父子关系,但拒绝将陈宽纳入遗产继承人范围:
“他已年满18岁,我从未拖欠抚养费。”
如果不闹出这件事,陈振东或许还有将私生子培养成继承人的想法,但这事儿一出来,陈振东还能看不清楚?
都说儿子像母亲,陈宽自小和他妈呆在一起的时候居多,自私不算什么,连不孝陈振东都能忍……他就是接受不了陈宽的蠢。
蠢货,轻重缓急都分不了,假如真的被其继承了15%的股份,早晚也守不住。母子俩的仰仗是他陈振东,没有了他,也敢和沈锐合作?
假如他真的死了,陈宽争来了15%的股份,转眼也会被沈锐夺走——陈振东不想公司改姓,却也不想公司彻底完蛋。
他当庭说出,陈宽永远被排除在继承人范围外,一旦他有什么意外,陈宽不会分到一星半点儿遗产。陈夫人和陈大小姐都缓和了脸色,觉得陈振东好歹没有糊涂透顶,看不出谁才是真正担心他的家人。
“振东,你误会了……”
误会什么了?
陈振东根本不愿意听那女人辩解。
在鬼门关上走过一遭,陈董看淡了有些事。他在外面养女人本来也不是为了女色,有种男人发迹后多吃多占的心理吧,如果不是两人之间有孩子,这么多年可能早就断了。
现在看来,这儿子本来也不该有的,原本是个错误,难怪母子俩会和外人合伙起来要搞垮星伦——人太贪心,也太急了。要争财产,好歹等他死了,尘埃落定了再跳出来,那他就看不见了。
陈振东出现在法庭上,为这桩荒谬可笑的“活人争产案”画上了句号。没有了官司牵扯,对星伦怎么样也是一件好事。
就是陈振东这身体,脑子是清醒的,反应没以前快了,也控制不好肢体,他现在显然不能继续直接管理星伦的业务。
在陈振东出院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议上,沈铭职务里那个“代”字去掉了,他正式担任星伦的总经理,而陈振东保留董事长的职务——但公司上下都知道,陈董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管公司这边的,真正有实权的,还是沈铭这个总经理!
沈铭干得第一件事,就是回应广电中心对文娱公司要求规范的政策:
“星伦做为在业界小有名气的传媒公司,在追求商业利润的同时,应该兼顾更多的社会责任,公司会积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