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皮颤动一下,睁开一条缝隙。
是季宵。
季宵不知什么时候起身了。他靠在我身边,拿着手机。
屏幕亮起来,光线照到我面孔上。
季宵大约也没想到屏幕竟然会这么亮。他手忙脚乱,先将手机侧过去,调低了亮度。这往后,像是松了一口气。
他打字。我看着他手指活动,过了会儿,信息发了出去。他把手机放下,又侧头来看我。
我重新闭眼。
此前,季宵曾经说过,他希望我变成一个十公分高的娃娃,可以被他随时带在身上。
到现在,他的确是在把我当做一个“娃娃”。那么小心,仿佛我是一个易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