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排万难,挽危机
20世纪90年代初,战旗村通过滚雪球的方式陆续兴办了12家村集体企业,大力推动了本村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共同体式集体企业”经营的问题也逐步浮现。一方面,战旗村集体企业和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集体企业一样,因经营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致使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另一方面,集体企业产权意识的模糊导致了企业资产不断流失。巨大的企业利益诱惑使得集体企业的经营者模糊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区别,把企业视为个人财产。而对于普通村民来说,长时间面对集体企业的个人式经营模式,也潜意识中麻木地开始认为集体企业已经是经营者个人资产,不可能再收归于村集体。农民也缺乏实行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和程序,忽视了自己的股份权益。集体企业的产权意识模糊导致了集体经济利益和权力分配的非均衡性,集体企业走在了一个“十字路口”,产权逻辑的错位制约着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村企改制后的三年期间,企业运行正常。但是,到了1997年左右,由于经营管理方面出现问题以及改制并不彻底,企业经济效益开始逐年下滑,企业改制的弊端开始暴露出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开始大量流失,使战旗村的发展一度陷入困境。初改时村集体企业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包括股份制、集体承包制,以及其他的租赁制和家庭经营制),这造成了“四不像”的局面,使得企业在运行管理中无规可循。除此之外,很多改革后的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股份制方式经营,家长制作风严重,甚至有些企业的厂长企图将集体企业变成私有的。
为了改变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以及集体企业所有权的混乱局面,2001年战旗村村委会在时任村委书记李世立的带领下,决定对村办企业进行重新改制。改革初期,由于遭到相关利益集团的反对,村民们也对改制能否成功持怀疑状态,改革之路步履维艰。村委书记的李世立与村长高德敏对企业的财务问题进行了严密、细致的检查,发现多数企业的账目存在不少严重问题。他们认为如果要进行企业改制,可以从财务着手,并收回村企的产权,严格按照股份合作制的规制办。
为了进一步让企业经营者和战旗村村民明白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2002年,战旗村村委专门邀请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管理方面的专家来讲课。经过专家通俗易懂的讲解,绝大多数人发现自己之前对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区,企业经营者并不等同于企业所有者。然而,仍然有不少厂长难以理解和接受,多年辛苦经营、管理的企业从法律上讲并不属于自己,自己突然变成了打工者。村委会此时趁热打铁,对主动交出企业的经营者给予奖励,或者通过出钱购买股东内部的小股份,使集体成为企业最大股东,逐渐收回厂长手中的村集体企业。
在企业改制的实施过程中,时任村委书记的李世立决定先从砖厂进行试点,再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全面展开。试点的过程中,当时的战旗村村委会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了解到很多厂长和村民不认可这种方式,前进阻力相当大后,李世立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并得到了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最终放开手脚正式实施企业改制计划。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砖厂厂长动员职工拒绝把股份卖给村委会,并试图与村委会竞购股份,使村委会无法成为砖厂的大股东。村委会得知这种情况后,与砖厂厂长展开了谈判,最终协议承诺在厂长把砖厂交回村集体、让职工签字卖出股份的前提下,会一次性支付厂长30万元,作为经营管理的奖励费用。李世立回忆说:“我算了一下,如果这些企业再拖个两三年不改,估计所有的流动资产都没有了。连奖励给厂长的也都没有了,所有我就趁早该奖励的奖励、该给的就给……”就这样,战旗村第一个试点改制完毕。在此后陆续进行改制的村集体企业中,李世立也遇到了始终不肯与村委协调合作的厂长。对于这种情况,李世立与时任村长的高德敏便从其经营管理的村企问题财务账目入手开展工作。然而在村委会一再强调回收企业外账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位厂长始终对此不予理会,假称10万元的销售款未收,不予配合。最终,以李世立为中心的村委会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购货方,查到已付款的票据,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对这名厂长提出诉讼,无奈之下,这名厂长做出了妥协。战旗村村委会成功收回了这家企业的外账,完成了对该企业的改制。可以说,在村集体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战旗村村委会采取了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的方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