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推鞫,务得真理,民不含冤,狱无留滞”。光绪三十二年(1906),凌福彭继上一年署保定知府后,实授保定知府,一度搬家到保定居住,姐妹们无事时,就跑到官邸花园去玩,至今她仍留有四姊妹在花园假山上的合影照片。但没有多久,“因天津交涉事繁,仍调暑天津府篆,以资熟手,并令督办自治局,总理高等审判分厅,以为立宪基础”。
这一年,清王朝实行了司法改革,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设总检察厅,为全国最高检察机关。同时又令各省分期筹设各级审判厅。
凌福彭回天津后,一面制定审判章程,一面筹办审判厅。同年十一月,《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章程》在《北洋法政学报》第十期上刊出。这个章程分四编一百四十六条,成为全国第一个地方性试办审判厅的法规,同时还制定了《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员弁职守》等法律文件。第二年三月,在凌福彭主持下,天津率先在全国设立天津高等审判分厅和天津地方审判厅,同时又在县乡设立乡谳局四处,负责审理天津府、县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凌福彭又从留日法政学生中挑选了一批办事人员,使司法人员开始专业化。
凌福彭也亲自开庭审理犯人。
开庭时,叔华姐妹偷偷躲到法厅的屏幕后边偷听偷看。她记得父亲审案时总是穿上满清的官服,公堂装饰着鲜红的窗帘,中央是一张大桌案,上面放着用黄缎子包着的官印,旁边是毛笔和砚台。父亲身后站着许多黑黄制服的兵士,帽子上缀着红缨。文官身穿朝服,按官阶大小站在一侧,整个大厅给人一种肃穆庄严之感。犯人依次过堂,如不抗辩,便让其在供状上签字,不会写字的就画个红十字。父亲审理案件也像平时一样爱笑,他那温文尔雅的微笑,给犯人增添了交待罪行的勇气。父亲有时提醒犯人,狡辩是没有用的。当然,父亲也有发怒的时候,有一次怒叱一个扯谎的犯人时,姐姐竟被吓哭了。父亲遭扰后并没有责怪她,说她还小,不该待在这种地方,错全在让她来这儿的大人身上。父亲还对叔华姊妹们讲,对于犯人总要给他们有生还的机会,这是他能做的唯一的事,即使毫无价值。
有一次,李若兰跟叔华姊妹们讲,一个全区最漂亮的小媳妇,害死了她的婆婆,审案时企图哄骗父亲缓刑。后来父亲对三妈说那个女人的确漂亮时,三妈说话不注意,伤了父亲的自尊,他把刚冲好的一杯热茶全泼到三妈的新衣上。三妈是个性子刚烈的女人,当晚就吞了鸦片,全家人吓坏了,赶紧请了附近医院的大夫来救治,才没有发生危险。后来叔华试着问父亲:“那女犯是不是个美人?”
父亲说:“我看她算是个美人,但那是水中月,镜中花。尽管我很喜欢这朵花,可不至傻到那个程度,这就是你三妈的错。”
一九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袁世凯委任凌福彭和翰林院金邦平筹办天津自治局,这是“新政”的内容之一,也是直隶城乡最高地方自治领导机关。天津自治局成立后,下设法制、调查、文书、庶务四课,“有督理二名,参议三名,法制科员三名,其他科员二名,书记若干名,分掌多项事务”。同时还在天津初级师范学堂设立了地方自治研究所,研究其学理法则,令天津府七县派绅董五十人入所学习,为期四个月,学后一律发给文凭,为地方自治宣传宪攻制度,开启民智做准备。
在这同时,天津还成立了由官、绅、商、学等四十六人组成的自治促成会,仿照日本自治法规,制定了《试办天津县地方自治章程》,使之活动有法可依。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十八日,天津地方自治议会经过选举宣告成立,李士铭任议长,王邵廉任副议长。
袁世凯派人前去祝贺:“今日为天津议会成立之日。可为天津贺,并可为直隶全省贺,不但为直隶一省贺,可为我中国前途贺!”
天津地方自治短时间获得成功,它雄长大陆,比隆三代,迅展全国。由此直隶替代湖南,成为全国地方自治的模范省。
三
过了一段时间,王竹林告诉凌福彭,他已恢复了天津商会的职务,要回天津去,建议让叔华拜宫廷画师的缪嘉蕙为师。
凌福彭说:“我看她不一定会教小孩子。”
王竹林说:“真不教也没关系,我的意思是让叔华去看去听。让她见识一下丹青高手,不光看她如何作画,还要看她日常生活的一切,言谈举止,艺术趣味,以及一切与画有关的东西。这样,即使不画一张画,她也会成为丹青高手。”
凌福彭说:“你是真想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