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在徐志摩接编的《晨报副刊》上,用了英国画家毕亚兹莱所作的一幅敞胸半裸的女性黑白画像,同期刊登了凌叔华的小说《中秋晚》。在后记中,徐志摩称“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
十月八日,《京报副刊》发表了重余(陈学昭笔名)一篇题为《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对凌叔华所绘的这幅画像提出指责,说这是一幅公然剽窃他人的作品。论者言之凿凿,一时弄得满城风雨。
不久,《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又发表了凌叔华的又一篇小说《花之寺》。十一月十四日,又一署名陈牧的在《京报副刊》上发表的《零零碎碎》一文称,“最近文学界抄袭手段日愈发达……现在某女士竟把柴霍甫(即契诃夫)的《在消夏别墅》抄窜来了……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小说,瞒得过世人吗?”
接连两次受到指责,对于刚刚走上文坛的凌叔华来说,无疑是两记闷棍,这种羞辱实在让她难以忍受。
第一,所谓剽窃毕亚兹莱本来就是一场误会,徐志摩主持《晨报副刊》之后,要改变这个副刊的单调刻板,要重新设计刊头,找来找去,找了几个人所设计的画稿都不满意,于是便去找擅长绘画的凌叔华。在凌叔华家里,他们找出一本画册共同翻阅,结果选中了一幅半裸女郎招手的插图,因为时间太紧,徐志摩要把这张画页撕下来带走,凌叔华舍不得毁了画册,徐志摩便让她马上描下来,晚上就交去付印。在刊出这幅作品的《晨报副刊》上,除了徐志摩的一篇《我为什么来办我想怎么办》的文章,谈了他办《晨报副刊》的态度和方略,还有凌叔华的一篇小说《中秋晚》和梁启超的三首词。没想到,因为徐志摩的一个技术性疏忽,让凌叔华蒙受了不白之冤。出刊的当天晚上,在一个朋友聚会上,大家谈起新出的副刊,徐祖正、邓以蛰说,这幅画是毕亚兹莱的,责怪徐志摩没有写明白,凌叔华更是着急,说又该人家骂了。徐志摩说不忙,他正想作一篇长文,说明为什么想用那幅刊头画,正在找一本卡图勒斯的集子,他记得毕亚兹莱的画是为图解卡图勒斯一首诗而作的,那首诗的内容他不知道,所以得看了书再写,问过几个朋友,都说找不到这本书。
重余在《京报副刊》上发表的那篇文章,不仅深深伤害了凌叔华,也让徐志摩非常难堪。文章先说偌大的一个北京城,学者专家随处皆是,真所谓要一百只焦黄狗不易得,艺术家文学家碰脚走的!这些艺术家与文学家既然是“超狗者”的了,终于没有一点声息,而被我等得不耐烦了。文章末尾指出这幅画是剽窃英国画家琵亚词侣(按:毕亚兹莱又一译名)的:
琵亚词侣是英国人,他现在已变为臭腐,已变为泥土。总之是不会亲自出马说话的了!但这样的大胆是要当的吗?万一有彼邦的人士生着如我的性格一样者,一入目对于这个“似曾相识”起了追究,若竟作大问题似的思索起来,岂不使我觉得难受!
可是仔细想想我又何必着急替人家难受?反正人家有这样的本领做这样的事,呀哟!真——算了罢!
徐志摩当天便写信给《京报副刊》编辑孙伏园,说明事情的经过:“幸亏我不是存心做贼,一点也不心虚,赶快来声明吧。第一我先得把重余先生这份骂完全承担在我一个人身上再说,绝对没有旁人的份。”“并且有便时转致重余先生以后多多教正,同时我得对替我摹制图案人深深的道歉,因为我自己不小心连累了她也招人错怪了。”
他要孙伏园将此信刊出,为凌叔华辩诬。
孙伏园于是在十月九日刊出了此信。
第二,所谓抄袭契诃夫小说,凌叔华也是冤枉的。新文学运动初期。借鉴和模仿国外作品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新文学发展的必经阶段,不能认为有某些“相似”,就简单地视之为“抄袭”。《花之寺》是否是“抄袭”作品,文学界已有定评。即使在当时,徐志摩、吴宓、阿英等名家均有中肯的评价。
鲁迅(1881—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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