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是不存在的,而男人渴盼狐狸精的心思却永不灭绝,于是男人被打了一耳光。
这天晚上,黄巢收到了一则手机短信,只有一句话:
我在“感谢上帝,又是星期五”酒吧等你,你敢来吗?狐小姐。
他以为是朋友开玩笑,可是,看了看发短信的手机号,很陌生。
他的心急促地跳起来。
他不认识姓狐的女人,他连姓胡的女人都不认识。
不过,他感到很新奇——深更半夜,去见一个“狐小姐”,即冒险,又性感,还有一种浪漫的神秘主义色彩……
所有这些正是最吸引男人天性的东西。
一百个男人都在表面上厌恶狐狸精,那是给女人看的。实际上,这一百个男人都在内心里急切呼唤着狐狸精袅娜现身。
既然一百个男人都喜欢这类女人,就说明了男人的一种真实审美,一种天然的性爱取向。
可是,由于男人的虚伪,所以给女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她们认为不管男人或者女人都是不喜欢狐狸精的,狐狸精乃是一种遭万人恨的女人,于是她们都朝着相反的方向塑造自己,南辕北辙。
狐狸精好像整日无事可做,躲在幽暗的地方,所有的智慧几乎都用来算计如何让男人迷上自己。男人被重视到这种程度,备感兴奋。
而现在,差不多所有的女人都在光天化日下和男人并肩做着大事,她们的大部分智慧都用来跟男人竞争了。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因此尽管男人很沮丧,却又说不出什么。
在路上,黄巢的脑海里一直跳跃着这个“狐”字。
他想起来,三天前,他跟人交换过一沓名片,其中好像有个人姓狐。
那天,黄巢莫名其妙地参加了一个鸡尾酒会。
酒会是电视台举办的,他在电视台并不认识任何人,不知怎么搞的,却接到了一张请柬。他就去了。
参加酒会的人很多,大都是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而他是一家俱乐部的散打运动员,跟这些人根本不沾边。
他糊里糊涂地跟大家一起交换名片——酒会总是这个样子,结束后,认识的当然继续认识,不认识的还是不认识。
现在,他想不起酒会上任何一个人的样子,只有一个女人留下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像。
那个女人只是跟他打了一个照面,她主动朝他笑了笑,他也朝她笑了笑,然后两个人就擦肩而过了。
他之所以还记得她,是因为当时他感到这个女人有些眼熟,但是他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另外,她长得很美。
她的眼睛细长,微微一笑,就成了妩媚的弯月。她的肌肤白极了,几乎是透明的。还有,她的身子挺挺的,像跳芭蕾的一样,手指又细又长。
在酒会上,其他女人都穿得又瘦又露又透——旗袍下或者晚礼服下露着白花花的大腿,一对对圆鼓鼓的乳房呼之欲出……
而这个女人却相反,她穿着一件深红色长裙,一件视幻条纹菏叶边中袖衫,一双深红色坡跟鞋。长发,和洗发水广告中的长发一样飘顺、美好。
她并没有露出什么来,甚至从衣服上看还有点端庄。她所有的狐媚都展现在那张脸上。
她除了嘴唇,脸上其它部位都化着淡淡的妆,只有嘴唇涂了厚重的红,红得发紫,像秋天成熟得快要滴落的饱满的葡萄,边缘十分精致。她有取有舍,突出了最勾人的部分。
她浓浓淡淡地看着你,极具深意地微微笑着你,精巧的嘴唇有一点点上翘,不知道她有意无意,若有若无地挑逗着你……
那是一双令男人心旌摇荡的眼神,是一种令男人眼饧骨酥的笑容。
有这样的一张脸蛋,还用得着露胳膊和大腿吗?没味道的女人才拼身体呢。
而这样的女人,只需展现一张脸蛋就够了,甚至只需呈现一双眼睛,轻轻笑一下,就令人喷血……
黄巢想到这里,打了个冷战——不露身,不露脸,只露两只眼,那正是满身毛的狐狸啊!
他到了那个酒吧。
正是她。她静静地坐在幽暗的座位上,笑笑地望着他。
黄巢的心“咚咚咚”地猛跳起来。
上帝在她的脸蛋上花费了太大的功夫,而她又在穿着上对自己下了太大的功夫,于是她变得十分眩目。
不过,漂亮的女人一抓一把,漂亮的服装也是一抓一把,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身上好像有一种特殊的东西,一种被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