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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杯第二

言之,**也,无比而处之,诬辞也,今视其比,皆不当死,何以诛之。春秋赴问数百,应问数千,同留经中,翻援比类,以发其端,卒无妄言,而得应于传者;

今使外贼不可诛,故皆复见,而问曰:'此复见,何也?'言莫妄于是,何以得应乎!故吾以其得应,知其问之不妄,以其问之不妄,知盾之狱不可不察也。夫名为弒父,而实免罪者,已有之矣;

亦有名为弒君,而罪不诛者,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且吾语盾有本,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此言物莫无邻,察视其外,可以见其内也。今案盾事,而观其心,愿而不刑,合而信之,非篡弒之邻也,按盾辞号乎天,苟内不诚,安能如是,是故训其终始,无弒之志,枸恶谋者,过在不遂去,罪在不讨贼而已。臣之宜为君讨贼也,犹子之宜为父尝药也;

子不尝药,故加之弒父,臣不讨贼,故加之弒君,其义一也。所以示天下废

臣子之节,其恶之大若此也。故盾之不讨贼为弒君也,与止之不尝药为弒父无以异,盾不宜诛,以此参之。”

问者曰:"夫谓之弒,而有不诛,其论难知,非蒙之所能见也。故赦止之罪,以传明之;

盾不诛,无传,何也?”

曰:"世乱义废,背上不臣,篡弒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恶之诛,谁言其诛?故晋赵盾、楚公子比皆不诛之文,而弗为传,弗欲明之心也。”

问者曰:"人弒其君,重卿在而弗能讨者,非一国也。灵公弒,赵盾不在,不在之与在,恶有厚薄,春秋责在而不讨贼者,弗系臣子尔也;

责不在而不讨贼者,乃加弒焉,何其责厚恶之薄,薄恶之厚也?”

曰:"春秋之道,视人所惑,为立说以大明之。今赵盾贤,而不遂于理,皆见其善,莫见其罪,故因其所贤,而加之大恶,系之重责,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曰:'吁!君臣之大义,父子之道,乃至乎此。'此所由恶薄而责之厚也;

他国不讨贼者,诸斗筲之民,何足数哉!弗系人数而已,此所由恶厚而责薄也。传曰:'轻为重,重为轻。'非是之谓乎!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赵盾嫌无臣责,许止嫌无子罪,春秋为人不知恶,而恬行不备也,是故重累责之,以缫枉世而直之,缫者不过其正弗能直,知此而义毕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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