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外面抽,就看到棒棒上还放着一个球形物体。
“文子高,我不喜欢吃葡萄味的。”陈处处皱着眉头说道,她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她就受不了。
“噢,那你不早说,害得我都拆开了。”
“那你不早问。”
“那你喜欢吃什么味的?”
“鲜橙味的。”
文子高竟然会好脾气的从一堆阿尔卑斯里面选出一袋鲜橙味的棒棒糖给她。
“现在总可以吃了吧。”文子高轻声细语的把棒棒糖送到陈处处的嘴边,要是处处在不吃的话那就是不识趣了。
嘴一张,一咬,一根鲜橙味的棒棒糖就塞进了处处的嘴里,香甜可口,乃是疗伤良药啊。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愉快的事情对于处处来说都是浮云。因为只要有糖吃,啥事都好办,也许这就是白痴处处的另一个特点吧。
记得初中的时候,处处刚从乡下到县城里读书。那个时候没有人敲得起她,也都不愿意跟他玩,所以处处的性格就变得越来越内向了。直到院子里的一个和她同龄的姑娘,主动说要和她做朋友。于是她们两就这样勾搭上了,不过一直以来在外人的眼里看来,陈处处都是一个不爱说话,只会傻笑的姑娘。
还记得是处处过14岁生日那天,她的好姐妹送给了她一根棒棒糖。说是这是传统,谁过生日都送棒棒糖的。处处那是第一次吃五毛钱的棒棒糖,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允许,所以像这种玩意,处处也只是看过而已。放在嘴里,味道果然和一毛钱的棒棒糖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