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扮男装的时苓。
“因为衙门押解了不该押解的人,我觉得不公,特地带来了证据申冤!”
时苓还特地伸手指了指一旁的乞丐,明显有所指。
流光看向了乞丐,朝着后方退了步:“既然你带来了证据,那就进来吧。”
知县有些不快地坐在最前方,等待击鼓之人的到来。
很快,时苓便与乞丐来到了知县面前。
“深夜击鼓,所为何事?”
知县打个了哈欠,目光匆匆扫了眼时苓。
时苓拱了拱手,跪在地面:“回禀知县大人,韩家大公子韩启宣,是被人冤枉的,我身旁这位便是人证,有人雇了他打伤时大伟,再诬陷给韩启宣,说是韩启宣做的。”
知县大人挑起了眉,不由伸手朝着钱袋子一摸。
前不久,韩启朝来找他。
给了他钱财,让知县大人将韩启宣好好教训一番。
收人钱财,替人办事,知县正准备好好教训,就有人击鼓鸣冤。
“你说说,此事怎么回事?”知县心怀不快地伸手指了指地上的乞丐。
乞丐唇瓣一张,迅速出声:“我是洞桥下的乞丐,那天韩启朝过来,给我了钱财让我打伤时大伟,我就是个乞丐,钱就摆在眼前,我不赚才是傻子!
我就按照韩启朝的吩咐打伤时大伟的腿,那时候,还有不少人瞧见,我可以把那些瞧见的人统统叫过来评理!”
来的路上,时苓对乞丐可谓是千叮咛万嘱咐。
乞丐所说的话,都是经过时苓深思熟虑的交代后,才说出口的,她的目的就是要让外人找不到破绽。
知县大人一言不发,紧蹙着眉头。
时苓趁机继续出声:“知县大人,这是家事,韩启朝故意陷害韩启宣,此事已水落石出,就应该把无辜之人放出来,把该关的人关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