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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同居

按说一般的女骇儿,见到穷的如此不堪的家,应该会掉头就走,可是我没有。让我滞留下来的第一大原因是面子。当初我是不顾家人反对,拼死命要跟男朋友一起过来的,虽然他早就跟我打过招呼,他家里穷,但我也没想到会穷成那样子。回家我是心有不甘,怕会成为乡里人的笑柄,说是嫁到沿海城市,搞半天比自己家还要穷得多。以后我就尝够,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日子。

第二个原因,我同情男朋友。他跟我说他从小看着父母如何的吵架,他是如何的恨父亲的懦弱无能,同情母亲的不幸。痛恨大哥的骗吃骗喝,到处的欠债,最后竟然为了还债,拿别人两千块钱彩礼,把两个姐姐嫁掉。他还说了很多关于他如何顾家,如何为家付出,最终都是家里的人无知、愚蠢等种种才导致那个样子。他对他的家庭是多么的痛恨疾首,所以他要做一个出类拔粹的人。谈到家时他痛苦的表情,然后逼发出来的满腔斗志,让人确实感动,不忍伤害。最让我感动的是他说,为了读书他每个假期打工挣学费,做搬运工、到酒店当小弟、在路边修自行车……等。

他的这些话,在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他家是穷,但他人不穷,能吃苦耐劳。最经典的两句话不是说:人穷志不短。英雄不问出身嘛!刘邦是地痞无赖当了皇帝,朱元璋是和尚也照样当皇帝。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不就是从韶山走出来的,成了新中国的缔造者。后来我真后悔我喜欢读历史。很多年后,我才番然醒悟,我怎么能把他和那些乱世英雄做比较。在当今这样和平的社会里,一个家庭能穷成那样,一定有根深缔固不值得同情的原因。可当时他那种自负却迷惑了我。

很快我和男朋友就同居了。因为在我走进他家的那一刻,也就宣告了我们是夫妻关系。他家里人是这样看,村里人都是这样认为。因为是那里的一种风俗习惯。回到市里打工,我们在市郊区租了一间十来平米的小屋。置办了两床棉被,一套简单的炊具。很自然住到了一起。

他是个很单纯的人,长到二十三岁我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说他家穷,读书时他根本没想过要追女孩子。够单纯吧!当时我也是这样觉得。不过难过的事情在后面。我和他第一次接吻,他真不知道怎样吻,慌乱的不知所以,换不过来气,弄的我满脸口水。本来接吻应该是男女甜蜜接触,我的感觉是恶心。如果时光能倒回,我绝对不会要连接吻都不会的男人,可我当时虽然不喜欢,因为他纯我却不想伤害他。

接吻他不会还好理解,他竟然单纯到连女人的月经都不知道。说真的,我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他想跟我亲热,我告诉他我正好在经期,不行。他说什么是月经?我靠,当时我都要晕了。我说初中的生理课就有上,难道你不知道?他说生理课他从来不看。我说那种事你又知道?他说只要是动物都知道。我当时笑了,哈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泪,我真的捡到了一个稀世珍宝。这种社会还有像他那么无知的男人。

我要对女孩说的就是,如果你碰到如此单纯的男人,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要嫁给他,往往那种男人就是无知和不负责任的男人。

也就是这种无知男人很快让我怀了孕,我第一次迎接了男人带给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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