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公的性格我是了解的,他这人除了会做机械,可以说没其它的能耐。装修房子他已表现的很明显,为人处世也是明摆着不行。遇到事嘛,除了对家里的人大喊大叫,就是毫无主见和不知所措。
但是他手上的技术发挥得当是可以赚钱的,这也是他眩耀的资本,我也是这样看。
我喜欢写作不假,但对于通过写作赚钱,有点可望而不可及。我这人很现实,做事先抓眼前的,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还是先往后挪。
家里一下来了三个人,热闹是很热闹,吃方面的开销大了,还有每月三个人的工资。而老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我就对他说,千万不能再赌,现在每天的开销太大,我只能帮着撑一段时间。他不吭声,我以为他心中有数,也就不再多说。
家里两个孩子我要管,六个大人的饭我要做,还要拖地洗衣服,一天真是忙的晕头转向。那四个大男人,回家吃现成的,吃完饭碗一丢;晚上洗好澡衣服往洗衣机旁一甩,剩下的事全是我的了。我整个成了一家庭主妇兼保姆,可我还是没有怨言,万事开头难。
对于老公的后方,我算是尽心尽力,让他没有了后顾之忧,而他在厂里却是一团乱。首先是用人方面,他看小弟不顺眼,看表弟也是不顺眼,唯独南轩他还能容忍。他回家就跟我说,小弟做事怎样不行,表弟做事又怎样不行,反正不合他意。
我跟他说当初叫小弟和表弟来帮忙时,就很清楚他们的工作能力,干嘛要叫,即然叫了就不能抱怨他们这儿不行,那儿不对。
他说他叫他们只是权宜之计,等他工厂有起色才不会用小弟和表弟那样的人。他讲这话我也不反对,因为小弟和表弟确实也不怎么样。
首先是小弟,那一股邋塌样,特别是一双臭脚,鞋一脱能臭十里路,是人都不愿跟他打交道。每次进屋鞋一脱,那真是臭气熏天,他还不洗脚。刚开始我不好意思说他脚臭,快去洗脚,只好叫老公叫。可他那人像碗里的芋头戳一下就动一下,有时老公不在家,我忍无可忍,只好难为情叫他去厕所洗一下脚。那种人可恶就可恶到那么多人说他脚臭,面露难色,他就是不注意,也不改改那不爱卫生的毛病。
有一天晚上,小弟一个人先回来了,鞋子一脱,我的个妈,人要是不快闪,真要被熏死。好笑的是,阿宣和阿骏两个一只手捂住鼻子,另一只手来回扇,对着他叫道:“小叔,你臭死了!”我在旁边看的忍不住笑起来,他才难为情的站起来进厕所洗一下脚。
最让人看着难过的是,小弟总喜欢写毛笔字。本来这是他的爱好,不关旁人的事。可他穿着一件破T恤;配上一件褪色破旧不堪的休闲裤;靸着一双破皮鞋;离谱的是他还卷着裤角,大多时一只高一只低;本来脸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土的掉渣,像是下田去干活儿。但他每天早上起来或者晚上,都喜欢在大阳台摆一张桌子,写毛笔字。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土的掉渣的农民气质,跟他手中挥动着的毛笔,是那么不协调,那么的不伦不类。好几次我和老公还有南轩见他那样子,都忍不住笑。他倒很得意,老公也说过他几次,他说那是他的爱好。老公觉得他丢人现眼,跟他说又不听,恨不得吃了他。
表弟人长的白净,个子不是很高,但人还很讲究。只是讲话做事总是像到太阳底下暴晒后的菜,焉了吧唧。但他和小弟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好表现,想得到别人的承认。他当过兵,搞不好秀两下拳脚。或许这时候才能体现出他有些阳刚之气。小弟也好这一口,俩个人经常是齐上阵,拳脚出击后,手握成拳头对着墙壁又是一阵猛砸。几次被老公看到,面露难色,让他们到外面去敲打,别在家里垂打。我和南轩站在旁边只是笑,感觉他们幼稚滑稽。
南轩一米七多,人长得眉目清秀,可算是一表人才,加上读书又多,又是好讲究爱打扮的人。他在内地家境好,接触的人都是些素质高的人,见到小弟和表弟那样的人直摇头。总觉得他怎么能跟那样的人一起做事。但他也跟我当初一样,必竟沿海一带风土人情和内地不一样,对他可能也有些新鲜感。
南轩比我小八岁,我们从小就感情好,他来了我当然很高兴,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有说有笑。他性格温和,为人处世都不错,阿宣和阿骏总喜欢跟他。他只要在电脑前一坐下,阿骏赶忙就坐到了他身上,叫着“哥哥,哥哥!”
最好笑的是,南轩每天下班回家,总喜欢买些饮料还有些零食回家吃。阿宣和阿骏在家就期待他回家,每次一听到门铃响,姐弟俩个是飞奔去门口。一见是他,阿宣赶紧开门,嘴里不停对阿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