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小区,也不能允许有不安定因素在,我有责任保护大家的安全,当下还是要把他(疯人)送到派出所,他从哪里来的,出现在这里怎么回事,以及有什么精神方面的疾病,由派出所来处理。”
“对,对……”大家一致同意。
镜忽说:“这件事由我们来做吧!”
“你们?”
保安队长一愣。
镜解释:“我们一直在帮朋友的亲戚找一个孩子,我们去派出所,还能知道他是不是要找的人,一举两得。”
“你们真的在找人?”
阿姨举手:“我可以作证。”
负责的保安队长本想亲自一同去,可疯人见到他靠近就害怕躲避,经镜的劝说,也就作罢了——他主要想为小区排除风险,现在有人接手麻烦还有人作证(阿姨),乐得省心。
在阿姨等人的目视下,镜和方良护着疯人离开,快出小区门口的时候,镜停下,说:“小良子,你把外套给他穿,他这个样子,太惹眼了。”
“好。”
虽然疯人未到过度蓬头垢面的地步,和正常人在装扮上也是一眼即可辨出。
给疯人披上外套,好歹遮住了些落魄。
总算离开小区,走了一会儿,方良说:“社长,去附近派出所有段距离,咱们打个车吧。”
镜头也不转:“打什么车,回事务所。”
“啊?还要准备东西?没必要吧。”
“助手你脑子秀逗了,带他去事务所就是去事务所的意思,去派出所做什么?”
方良这才明白过味儿来,震惊说:“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把他带回事务所住下,咱们一边照顾一边找他的家人?”
“对头。”
“可你跟那些人说的是——”
“我要说不是带他去派出所,那些人会更好奇我们的身份的。”
“但那个保安队长要是执意跟着呢?”
“按说不可能,那人当时只是做个姿态而已,再说真跟着了,咱们就去饭馆,先让疯人吃东西之类,磨耗工夫,他一个头头,总不能长时间离岗吧……”
“好吧……可是,我觉得还是去一趟派出所为好,我们这样照样是提供协助帮他找到了家,那些家人应该还会感谢事务所。”
方良犹豫,是因为觉得找人或查明某人身份的事,毕竟警方更擅长。
没想镜一瞪眼,说:“笨小子,现在重点改变了,知道么?我就不相信,不靠警察,我找不出他是谁,家在哪里这样的真相!”
感觉是犯了某种侦探病,拗上了。
方良作为助手,无奈说:“好吧,你是社长,你说了算。”
两人说到这里,一直紧紧尾随的疯人肚子咕噜噜叫了。
侦探与助手对望一眼,是同样的念头:去饭馆吧……
去饭馆,出来,又买衣服,去了趟小诊所看疯人外伤,才回事务所。
途中,方良忽低声说:“社长,你有没有觉得,他(疯人)跟前面不一样。”
“哪里?”
“在红红火火对面的时候,他更像个呆子,对什么都没反应的那种,现在有点儿对什么都过度敏感的状态,对别的人很警惕的样子,好像在害怕什么。”
镜说:“大概是小区里的事给闹的吧,不过脑子看着还是不好,完全不说话也听不明白,不然现在我就着手来套情报了。”
“嗯,慢慢安抚他来改变吧。”
直到可以交流了。
回事务所后,两个女孩子果然还在闲唠着看家,一见两人将疯人给领回来了,吓得赶紧避退到一边,宫芊芊夸张大叫,说:“沐姐姐,这又不是阿猫阿狗,你怎么给领回店里来了?”
“嘘——”
镜做个手势,示意小丫头别吓到人。
方良也知道疯人现在的状况不讨人喜,赶紧带着他去内室,到卫生间使用淋浴。
疯人对这些倒很容易理解,也知道方良是好意,配合着将脏衣服全脱了下来。
半个多小时后,一个穿着崭新衣服的人,随着方良出来,回归到了前堂,让三个闲聊等待的女生都惊了一下。
宫芊芊更是比先前还大了数倍的反应尖叫:“哇、哇——文静型小帅哥!”
不怪宫芊芊这么评判。
跟着方良出来的少年“唇红齿白剑眉星目”外带一定腼腆羞涩,几乎完全符合古典美男子的定义。
然而疯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