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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小贼

姜田身为魏无忌最倚重的谋士,实际上是齐国人,属于是客卿,长居于信陵君府中,布局图是暗哨给到阿叔的,并不十分精细,但已经是暗哨所能做到的极致了。

战国时期大争之世,各国细作耳目满天飞,各有各的招数,就如同别离潜进巽阳宫,必是有秦国暗哨支应,各国也都防备森严,因此都做不到十分精细。

修士不能擅取凡人性命,所以林庚辰一定要以影帅的本事刺杀姜田。

公子熊旦要求又贼高,属于是一种威摄,有一种贼虽远,必杀之的意思,不能留下任何破绽,就是要让魏无忌明知道是公子熊旦动的手,却没有任何证据,想发作都无从下手,硬吃个哑巴亏。

如此一来,林庚辰就不打算动用暗哨。

一旦刺杀事起,不管成功与否,暗哨为了不留破绽,都得服毒自尽,别离行刺,巽阳宫就平白死了十几个宫人,不到万不得已,林庚辰不打算送了暗哨性命。

魏无忌身边亦有高人保护,名字叫团余,剑术极高,极善于隐匿藏身,影寺人专门同林庚辰说了一遍,说的还挺如数家珍的,似乎干他们这一行的,早已经有了公会。

林庚辰在进城时特地从夷门进来,看了一眼守门小吏侯嬴,还有朱亥,就在牛腿巷子尾杀猪,这二位登场的机会未必会有了,魏无忌会在姜田死后选择与公子熊旦联姻,新的历史篇章要开始了。

林庚辰藏身于暗影之中,悄然飞掠,到了红点标注处,翻身进入,室内陈设还挺奢华,信陵君有钱不亏待客卿,衣架上挂着好几件漂亮衣服,姜田虽长的一般,但挺爱打扮,衣冠常换常新。

林庚辰拿出一只长长的细细的竹筒,将粉末撒在衣冠上,锦被上,鞋袜上,粉末极细微,轻轻抖一抖就看不见了,一点气味也非人力所能嗅到,只有专门训练过的猎犬才可以。

林庚辰冒险踩点,就是要确定这里真住的是姜田,否则大半夜过来杀错了人,计划满盘皆输。

林庚辰迅速做完了这一切,翻身出去,换了一条路飞掠而回,阿季家里的正好也有点吃撑了,也要去恭房,母女俩急急交错而过,眼神不言自明。

一场宴席直到深夜才算结束,阿季一家排队结算好了布币,收拾家伙什儿准备回去,后面还排了好几家食肆,虽疲累但依然精神抖擞,便算在古代,打工人依然996。

林庚辰看着方炉上的油污发愁,不能再用肩膀杠了,衣衫别想要了,头发也得洗……

林庚辰想了想,反正小妹的人设就是力气大,要么就一胳膊一个抬着走吧。

林庚辰说干就干,蹲下身,用胳膊横向穿过方炉下方的架子,方炉挺宽,她要把胳膊伸直了才勉强保持住了平衡,再站起身,抻着个脖子侧着身子往外走,姿势十分可笑。

果然有一声轻笑响起,声音贼好听,这一把嗓子如果能唱歌,必是天皇巨星,林庚辰偏转了头。

哇哦!这一定就是魏无忌了,竟然真长的这么好看!

后世称颂魏信陵君无忌挥袂则九野生风,慷慨则气成虹霓,名震天下,强秦忌惮之。

林庚辰其实对他没什么好奇的,更不会特意跑去看他,只是魏无忌近到眼前了,不看白不看,周围人全都拜倒,林庚辰也得拜倒,她就蹲下身,把一胳膊一个的方炉放下,再低头施礼。

魏无忌长的好看不说,意态还极为潇洒风流,穿着红黑相间织金深衣,束玳瑁缠枝金冠,大袖飘飘,来到众食肆庖厨之间,竟还团团施了一礼,态度一点都不敷衍。

“诸君为无忌家事操劳,无忌惭愧,特备水酒一杯,聊表谢意,请诸君莫要嫌弃。”

周围人全都感动之极,齐齐拜谢公子,魏无忌叫侍女上来给每人都斟了一杯酒浆,他自己也仰头喝了,待周围人都喝了后,魏无忌朗声大笑,洒然而去。

周围人全都远望了公子背影,默默无言,那一刻,林庚辰相信他们都会为魏无忌肝脑涂地。

嗯……魏顶流明显比熊顶流更会收买人心,魏顶流也才行冠礼没多久,这一点熊顶流应该好好同他学学,也可能魏顶流天生就是这般洒然的,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挺吸引人的。

林庚辰没有同魏无忌有任何交集,她就是个食肆里的小工,天生贵胄如信陵君也不会突然降智+眼睛瘸,就觉得她这扛着方炉的怪模样——那么纯真,那么可爱,那么不做作。

信陵君更不会从她平凡外表下发现她优美的高尚的灵魂,他没这个时间,更没这个闲心。

林庚辰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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