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一似乎对这个猜测很是意外。
“哦?不是哦?我们一开始都变成了女儿身了哦?”
嘶~
马萨卡!是作者编不下去了吗?
马萨卡!是作者想出这个想法,觉得可以水字,但是写出来又突然发现写不下去了吗?
“那我斗胆问一下,你是怎么突然爱上我的呢?
或者应该这么说。
为什么您能够无缝接受原本是女儿身男儿心的你,突然思维大覆写,而我却突然变回男儿身了呢?
关于这一点,在您的记忆中,这个转变是怎么发生的呢?
还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您原本的记忆中,虽然失去了相关的,我做出包括脱你的衣服,以及掀你的被子的行为。
为什么呢?
在您的记忆之中,我为什么会发生那种行为?
以及,如果没猜错的话,当时我们还未发生任何程度的覆写事件吧?
您为什么会允许我进行那种行为?
说到底,我们能够用来交流的时间到底还是太少了吧?
如果说不算我昏迷的,据说是七十几个小时的话。
大概也就是十几到二十几,绝对不到三十个小时的时间吧?”
面对一连串的问题,二七一的回答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流畅。
“首先是您的第一个疑问,其实很简单,自然是因为覆写事件发生在记忆转变之前。
也就是说,在我的记忆与现实分裂之前,你就已经变回来了。
那么具体是怎么变回来的就要说到有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了。
额,您刚刚提到不算您昏迷的三天,也就是说,其实您默认了在我的记忆之中您同样有过昏迷的事件。
但是据您刚刚所说,您发生昏迷的起因其实是在于一个人直视了我大腿根部的纹身对吧?
但是,在我的记忆中,您做出那种行为说白了,是出于玩笑。
我们两人,心理同性,身体当时也同性。
并不是出于任何目的。
——也就是说,记忆中,你并没有昏迷三天过哦?”
额?
嗯?
华韵更加不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