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扔到车中,不知走了多久,马车停了。
我不敢动,仍装作昏迷。
隐隐约约间,我听见个熟悉的女人声音,温软柔绵,如酒般醉人。
我记得这声音,是汤牡丹。
还记得汤牡丹隔着麻袋,轻轻抚了我片刻,最终叹了口气,说了句话:“万般皆是命,半点都不由人,咱俩好了场,我本该……哎,可是,我不能让他。”
后来的许多年,我琢磨了很多很多遍,才琢磨清汤牡丹这句含糊不清的话什么意思。
大抵,汤牡丹动了想要救我的心思,可汤家怎么可能让威胁到她地位的女人活下来?
当年的汤牡丹到底年轻,心不似大人那般硬。
她既不想萧晏沾惹我,又不愿我死了,便找了两个妥帖人,给了笔银子,让他们将我毁容,带到燕国。
如此,也算平安度过此生。
十七岁的我,家没了、亲人没了、前途、爱人通通没了。
我踏上了一条未知的路,注定了坎坷、充满屈辱,午夜梦回时还会被惊醒。
可是,我活了。
我不用像两个庶出的姐姐那样被仇家凌辱,更不用像可怜的南枫那样,被人算计毒杀。
十七岁的我,变成了贪生的蝼蚁,艰难地活在这肮脏的人间。
像我这样人家的闺女,素来将名声贞洁看得比性命更重要。
我的一举一动,就是国公府的脸面,关系着家族的声誉,姊妹们前程,可是要谨言慎行。
没了贞洁,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转而一想,高氏一族的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就靠世上残活着的这几只蝼蚁来延续血脉,苟延残喘吧。
我从云端跌落到泥里
我眼睁睁看着抄家
我的至亲一个个在我面前被草席子卷了抬走
所以,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屈辱绝望的事么?
过去这么多年,我始终想不通,为何素卿要杀了丽华。
用丽华代替我?
没错,我和丽华是姐妹,容貌相似,可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她是瓜子脸,我是鹅蛋脸,她是桃花眼,我是杏眼,若李昭能看见尸体,肯定一眼就能识破的。
讨厌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