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之后,林七再没有出过摊,他怕被疤脸发现,纠集同伙报复他。
虽然小朵强横的实力,完全能够保证他的安全,但他毕竟是带了人命官司的逃犯,如果事情闹大见了官,被识破了身份,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没了发财的门路,他的钱袋子肉眼可见地瘪了下去。
他十四五岁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已经算很能吃了。
小朵这巴掌大的小东西,却比他还能造,不仅能吃他三四倍的份量,还一点个子也不长。
三天后,他又回到了原始状态,除了一身破衣烂衫和那把匕首,浑身上下再也找不出一文钱来。
这几日来,他四处打听仙师和仙山的消息,最终却一无所获。
那些飞来飞去的鸟人,就好像他小时候的玩具,不找它时,过路它也要绊你一下,你真找它时,它却不知藏到了那个犄角旮旯。
身无分文的他,很自然地又成了乞丐,不同的是,这回他没觉得不适,甚至有些怡然自得。
他虽不能再出摊,但机敏伶俐的小朵,似乎从那段短暂的经历中,发现了自己的优势。
每天清早,她总会跑到街上,专挑那些卖食物的铺子跑。
因为她很可爱,店老板大多不往外撵她,甚至有许多食客,主动承担她的伙食费。
在他们惊讶的目光中,她总能把肚子吃成个小皮球——吃太大不方便活动,然后把剩余的带回来投喂林七。
一来二去,她竟成了街上的小明星,无论走进哪一家,那里瞬间便会座无虚席。
于是乎,这条街出现了个奇怪的现象。许多店老板屁事不干,专弄些可口的食物,只为在门口吸引一只小猫。
当然,也会有打歪主意,想把这“财神爷”占为己有的,他们得到的只有脸上的几道伤疤,还有她再也不会光顾的惩罚。
发现小朵大受欢迎,林七意识到了危险,一则怕被光头发现踪迹寻来,二则小朵毕竟太小,人心又太过险恶,他怕她会遭了暗算。
一番计较之后,他们搬到了一座寺庙,把它当成临时的居所。寺庙很大,却杂草丛生,早已没有了人烟。
坊间传言,这里也曾香火鼎盛,可后来出了大案,死了足有上百人,因此变成了鬼宅。
林七不知道鬼是否真的存在,却坚定地认为,它们不会——或是不能——害人。
如果冤魂真的能够索命,这世间又怎会有那么多比畜牲还恶毒的人呢?
安顿下来后,小朵又到处“打天下”——混吃混喝,除此之外,她有时还会“打猎”,有时弄回一只鸡,有时竟弄回一只鹅。
林七不知是哪位大娘遭了殃,他很想告诉小家伙,不能随便偷别人的东西。
可瞧见她连鸡骨头也舍不得扔,吮在嘴里舔来舔去,他这话便再也说不出口。
他感到很自责,毕竟以她的可爱乖巧,还有那么惊人的战斗力,哪怕随便到街上认个主人,也足以让她顿顿吃成个皮球。
这一天,小家伙又弄回来一只母鸡,林七照例承担了烹饪工作。
不大一会儿,香喷喷的鸡肉新鲜出炉,两“人”正忙着往嘴里塞肉,却听一个声音说道:“难怪圈里的鸡越来越少,原来都被你们两个小鬼偷吃了!”
一听这话,林七顿时浑身一颤,甚至忘了嚼嘴里的肉,转头去瞧时,只见不远处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不仅长得很美,身上还透着一股妩媚,风情万种这个词语,似乎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也不知她是何时进来的,他只是本能地觉得,她绝不是一般人。
她行动时没有一点儿声音,倒像是使用了“闪现”一样,就那么凭空出现在屋里。
她嘴角的浅笑让他稍感安心,她似乎不是来找他算账的。
毕竟,她并不像个养鸡的“大婶”,脸上也没有丢了东西的恼怒。
“姐姐是在跟我说话吗?”林七连忙赔上笑脸,开启马屁模式,企图蒙混过关。
见到很漂亮,但年纪明显比自己大的女子,叫姐姐总是没有错的。
“明知故问,这里还有其他人吗?”女子脸上多了一丝娇嗔,那笑意却更加地浓了。
“姐姐误会了,我们哪敢偷人东西,是这鸡自己飞入院里,我们以为是无主之物,才捉了吃的。”林七试图狡辩。
“哦,是吗?瞧你小小年纪,倒也不像坏人,姐姐我就信了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