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那个大杀四方,鼎鼎有名的小哈利。
这本书有多么牛逼?简直就是一剑祭出,谁与争锋的存在。在《哈利波特》系列问世后不到五年的时间里,J罗琳已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靠写作收入过亿的富豪,天上还飞着一颗以她名字命名的小行星;
7本原著被翻译成包括希伯来语、盖尔语、古希腊语在内的70种语言,在全球的销量突破4亿册;
如果以整个系列计,这是世界发行量第三的纸质书籍。
不到五年的时间,相关《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在全球范围内票房收入已经超过74亿美元,稳居全球“最赚钱”电影系列;
《哈利·波特》电子游戏,在全球卖出了4200万套正版游戏,游戏公司在这个项目上的收益达到了15亿美元;
Mattel、乐高与孩之宝分别以千万美元的价格,买到了制作铅笔盒和魔法帽的制作权,从华纳正规渠道获得商标注册权的企业,仅周边产品的累计收入就达到了70亿美元;
美国和日本,甚至都建起了哈利·波特主题公园。
由出版开始,延伸至电影、DVD、唱片、游戏、广告,再到玩具、文具、服装、食品、饮料、手机等成千上万种特许经营商品,再到主题公园、主题旅游,在魔法世界之外,哈利·波特俨然已经形成了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产业王国”。
从第一部书的问世,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哈利波特就成为了现象级的不可复制的作品,其周边产业链竟然能达到惊人的上千亿美元产值。
太疯狂了!
原本赵子华没想要动笔这个,因为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小说在97年下半年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也许是他带来的蝴蝶效应影响,至今还未听说有关这个小说的任何信息,经过赵子华从多方了解,不光没有任何罗琳和哈利的信息,就连应该早就出版的“冰与火之歌”竟然也没有信息,赵子华甚至有些恶意地揣测这两人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
这个小说是前世赵子华很喜欢的西方小说之一,小说看了很多遍,对立面的人物和情节烂熟于胸,就连翻拍的电影电视都作为闲暇时的下饭剧,想要将它提前问世的构想赵子华很在就开始计划了,因为前期的事情太多,没有多余的时间去静下心来创作,当然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赵子华的懒。
他一想到要动笔写出几十万,上百万的字,就失去了动笔的信心,他作为一个早就用惯了电脑打字的现代人,再用笔写那么多字,实在是一种煎熬和对时间的浪费,直到有了电脑,可以手打字才计划开始创作。
赵子华打算选择外国的小说创作,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一是目前来说,哪怕是到以后,不可否认,还是西方的小说全球受众面广,读者的接受程度也高。二是西方的版权收入方面要规范的多,不像国内还很不完善,各种奇葩规定层出不穷,反正就是让你到手的收入越来越少。三是赵子华要在暗地里在储备一下自己的隐形资产,以备不时之需,毕竟这种版权收入,除非作者要公开,那真是既隐秘又稳定的一项收入来源。
哈利原本一共有七部,每一部对应一个独立完整而又相互关联的故事,开始考虑到不知罗琳是否会突然出现,所以一直没有动笔,再有就是在前世之时,赵子华就对罗琳的有些构思和剧情的推进,以及人物的塑造有些自己的不同想法,不可否认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想象力之丰富,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都是无出其右的存在,不过在开始几部的作品里仍然能看的出来罗琳作为新手作家的稚嫩,有些故事情节有些过于生硬,甚至前后垂涎了逻辑矛盾的地方,其第一部的手稿据说被出版公司来回退回修改了十二稿。
当然,瑕不掩瑜,赵子华现在想要做的是将它心中的更加完美的作品付诸于行动,他决定将这7部作品融合贯通成5部作品,增加情节的紧凑感和人物的丰满。
他会先尝试写一篇三万字的大纲,和五万字的正文,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先邮寄给大洋彼岸的出版公司,看看反应再说,毕竟如果罗琳已经先入手了,那他有不会无耻到跟原作抢版权。
正想着怎么下手开始写,对话框里传来的一连串消息提示音。
打开一看,赵子华乐了,雷神这是真性情啊。
会飞的猪说:你是谁?怎么会知道我的事?
会飞的猪说:是小马哥还是阿俊告诉你的?
会飞的猪所:不对啊,他们不可能拿这个事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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