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摇了摇头,回想着这周早些时候余晖说过的话。她相信阿坤迟早会认识到她是个独立的个体。而现在,他只想着那位公主。
“就算他‘喜欢上了’我,我也不会对他抱有相同的感觉。”
“那么,你到底看上谁了?”萍琪问道。
“没有谁!”暮光喊道,她的脸又红了。
苹果杰克凑过来,把萍琪拖到一旁:“得啦各位,如果她不想说,那也是她自己的事。”
暮光叹气的同时又松了口气,垂下了肩膀。谢谢,阿杰。“是的,而且,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即使我真的喜欢她…她也不可能像那样喜欢我吧……
瑞瑞对暮光投以怀疑的目光,但她和其他女孩都没有再追问下去。她们从公园的另一边经过,来到一个庞大的舞台面前,那里早已摆好了麦克风、扩音器和一套架子鼓。舞台周围放着几排椅子,已经坐了不少人。
“我记得你说过闪驰没那么受欢迎。”暮光看向云宝,那女孩只是耸了耸肩。
“我猜自打我们不再在圈子里混后,他的人气就上升了。”
阿坤和他其他的乐队成员们聚集在舞台前,给吉他调音,检查音响。他从他的乐器上抬起头来,热情地向暮光挥了挥手,暮光心不在焉地回应了他,脸上带着忧虑的微笑。
女孩们把前排的座位给包了下来,在等待演出的时间里开始闲聊着。又有几个十几岁的青少年逛了过来,补了几个空位,而公园里别的那些游客则感兴趣地保持着一种正好能看到这边的热闹的距离。
暮光也不是很肯定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当她向余晖问起闪驰到底演奏得如何时,她只是回了句:“还行吧,至少以你们的世界的流行音乐标准来看是这样。”
“你们的世界……”暮光有时也很容易忘记余晖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曾经是只小马……来自另一个纬度…生活是从何时起变得如此……怪诞的呢?
一段吉他的即兴摇滚划破长空,静电的噼啪声紧随不舍。暮光从自己发散的思绪中抬起头来,发现阿坤正站在他的乐队前面,手里握着麦克风。
“坎特拉公园!你准备好摇滚了吗?”
一阵热烈的掌声,夹杂着零星几声欢呼。阿坤似乎并不太满意,他又弹了一段吉他,大声喊道:“我说,坎特拉公园,你准备好了吗?!”
这回,绝大多数观众都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暮光甚至听到小蝶兴奋地轻轻“耶”了一声,而她自己只是礼貌地鼓了鼓掌。
声音。这就是暮光所感受到的一切。不错,它很有节奏和韵感,节拍踩得很准,演奏得很好,但除了想让听众感到“嘿,这挺酷嘛”之外,它的存在毫无目的。这让暮光想起了银甲经常在他的房间里放的摇滚乐队。他们是很“不错”,但他们永远学不会像古代作曲家那样将自身的感情尽数倾注于作品之中。
尽管如此,暮光还是试图去享受这一切。她随歌曲打着拍子,在每首歌结束后都随着人群欢呼。闪驰演奏得并不坏,只不过这不是她所欣赏的那种音乐罢了。这时,暮光明白了余晖的意思,她悄悄勾起嘴角。看来我们对于音乐有着相同的品味呢。
一个半小时后,闪驰演奏的最后一首歌终于落下帷幕,他们齐声感谢在场的所有观众,并向人们道别。暮光转过身来,就在闪驰演出的这段时间,越来越多的人驻足停留,成群地听着这还挺像样的摇滚乐。
当人群开始散去时,暮光和女孩们走向舞台,阿坤已经在那里把所有该拆的器械都拆卸完了。他注意到女孩们向他走了过来,便挥手致意:“那么,你们觉得这场演出怎么样?”这个问题是问向在场所有人的,但他的眼睛仅盯着暮光。
“这还挺不错——”暮光开口。
“这真是酷毙了!”云宝插话道,“你的吉他弹得真炫!”
“你们喜欢就好。”阿坤边说着,收拾好了吉他,“这还是我们头一回在这么多人面前演出……以前可从来没有过!很高兴得知我们给大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是啊,”雷纹在他的架子鼓旁发话了,“我们可只花了三年时间呢。”
“嗯…晚来的总比没有好,对吧?”暮光鼓励道。
阿坤点了点头:“是啊,你说得对。”他站起身来,脸颊因紧张而涨得通红,“嗯,听着,暮光……我就是在想…你知道的,如果你有空的话……你明天想出去做些什么吗?”
暮光如一只受惊的小鹿般盯着他看。阿坤这是在向她……约会吗?她的身体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