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早上六点钟起床,完成基本洗漱后要准备好俞深当日要穿的西装。俞深的西装很讲究,一起的衬衫需要提前熨好,再根据场合搭配好适合的领带。
我记得俞深夸过我总能知道他想要哪条领带,不过,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准备好西装就得做早餐,早餐倒不费事,一般我做什么他都不挑。有时间下碗面,没时间果酱面包或者三明治也凑合。
今天虽然时间充足,但我想偷个懒,让他吃面包好了。
打开冰箱,拿出一袋吐司,再挑果酱,惯例是要拿草莓酱的,我们都喜欢草莓。
可惜没得选,只剩蓝莓酱了。打开罐子,浓郁的蓝莓味直冲鼻腔,总让人想起很多往事。
很早的时候大概是大学刚毕业,没有像大多数人进入职场,俞深选择了一条更难走但一旦成功就前途无量的路,他要自己开一家公司。
创业哪有那么容易,资金周转困难,我们是真的很穷,白天跑业务晚上就到处干兼职填补空缺,四块五一碗的泡面都是奢侈,两块五一包的袋装泡面没热水吃起来也不方便,一天三顿都吃果酱吐司片是常事。
吐司是超市里临期的有时甚至是过期的,但真的便宜,十块钱很大一袋可以吃几天,果酱也是挑最便宜的,会有果味但更多的是工业糖精和香精的味道。他那时说,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真果肉的果酱。
当然,他实现了,我们后来赚了不少钱,也再没买过廉价果酱,但不管什么牌子的进口果酱或高档果酱都没有当初那种几块钱一大罐的甜。他笑话我是享受不了富贵生活。
等一切准备妥当,俞深的闹钟会响,七点三十分,他总是很准时。洗漱完,换好西装,打上领带,喷上些香水,坐在餐桌边吃早饭。
他吃饭很仔细,总会把盘子里的东西都吃完,不管是否真的和自己胃口。以前总有朋友调侃他是饿死鬼投胎,八百年没吃过饭,只有我知道他是真的饿怕了。
等俞深吃完早餐,他就会去公司,我会送他到门口,把公文包递给他顺便向他索要一个离别吻,他总会板着脸,对我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你这样,懂事点。”
是啊,我向来是懂事的,他喜欢我什么样,我就可以是什么样。
但从前俞深出门前都会主动给我一个离别吻,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等俞深出门,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吃剩下的早餐。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俞深一起吃过早餐了。
开始是因为他总太忙,吃完早餐就得走,我的工作会自由很多,我可以自己决定上班的时间,后来是他嫌弃我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影响他吃饭,就不和我一起了。
早的时候他也不这样,他会耐心的听我说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吃饭慢,他也会等我吃完,我们再一起去上班。
也不能怪他,公司越做越大,工作负担肯定也越来越大,他忙是正常的。
吃完早饭,我会先把衣服分类,俞深的西装大多数是要干洗的,有些是只能手洗的,都得单独放在一边,剩下的脏衣服塞进洗衣机就行。
然后就开始擦桌子,拖地,其实这些活也不用我干,可以请家政上门,但我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而且我喜欢做家务的感觉,有家的感觉,很温馨。经常打扫并不会有多脏,家务很快就能做完。
一般情况下,做完这些我就会去上班,但今天我有别的计划。
我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打开笔记本电脑,把写好的辞职信发给公司人事部,遗书用电子邮件发给孟安乐,遗嘱发给料理我后事的律师。
我没有给俞深留东西,他很忙,留了他也不一定会看,大概率会进碎纸机。
准备好一切,我到厨房取了一把水果刀,它是新买的,很锋利,应该不会很疼吧。
我还挺怕疼的。
我拿着刀走进了那个房间,那个房间是俞深的卧室,也是我曾经的卧室。
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俞深不再让我走进这个房间。
房间里一个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见马路对面的一排小吃摊,那些小吃摊我和俞深都去吃过。
当时买房其实有很多选择,而这并不是最好的,但这个小区烟火气很浓,我和俞深都很喜欢。
水果刀真的很锋利,只轻轻在手腕上划了一下,鲜血就顺着伤口涌了出来,滴在雪白的地毯上,像一朵朵绽放的红玫瑰。
这下俞深又有理由发火了,他很喜欢这块地毯,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