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和阿勇,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于一个真心,一个只是骚动的本能。
非语喜欢阿勇是从始至终。
她爱慕的人一直都没变,只是她不知道,她 —— 爱错了人。
嫁给清风,她是迫不得已。
清风为了能娶到她,使劲往她家跑,是备献殷勤。为了迫使她父母答应,他搬出了他们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
许下承诺——
“伯母:
请您相信!我会好好爱她,一生一世对她好。我会用我这一辈子,来护她周全。孝敬您。”
他把承诺说的极其尊重,只求他们愿意把她嫁给他。
面对非语妈妈的再三犹豫,知道他们经济条件差的他,更甚投机取巧地为非语她哥找工作,固定好生活的经济来源。
当然:
清风也同时不停的向非语示好,那谄媚劲,真的是用尽心机,无所不用其极。
除了找工作的事非语知道以外,其它的……她什么也不知道!
包括清风的爱究竟有多执着。
说感动有些假,毕竟她爱的是阿勇。
说愿意,那也只是在众人的劝和和环境下不得不接受。
对于婚事
早年丧父的清风也只需要妈妈同意即可。
他一直都很要强,自己喜欢的东西他都会主动去料理。就像这场婚宴,他也是自己打理的井井有条,热热闹闹。
高堂上
清风妈妈接过非语敬上的儿媳茶,藏在眼底的不满一闪而过。
她,不得不承认下这个她不喜欢的儿媳!
想起前两日清风跟她撕破脸时的冷硬态度,她不由得心里又是一颤。
罢了
他喜欢就随他吧!
虽然她有更适合的人选,但奈何自己儿子不喜欢。
这么多年了!他也是难得的铁树开花,动了情,要成家了。
既然是好事,那就应该高高兴兴的。
清风当然是兴高采烈的迎新娘,因为这才是他真正的得偿所愿。
他热情地招呼着所有人。
亲戚朋友欢聚一堂,举杯祝贺两人的新婚燕尔。没有人注意到新娘眼中掉下的那一颗泪。
酒足饭饱,宾客散尽。
洞房花烛夜,红罗帐内,原本两人应该是轻车熟路,快意人生。如今确是形如咸鱼,如同嚼焟。
清风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情*在酒精的引领下他努力的释放着他的满心欢喜……
喜床上的席梦思来来回回地发出吱嘎吱嘎声,惊得连房外的虫蚁都有些脸红心跳。
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是否快乐,也许真的只有在喜欢的人身上才能体会的到温柔与愉悦。
清风对非语身体的执着不能用浅尝辄止来形容,他总是那么的粗暴。不知道这是不是他无措的时候表达爱的方式?
也许只有实实在在的占据才能让他感受到真正的拥有吧!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有些东西时间长了,它自然而然也会形成肌肉记忆。
习惯,会让人对某些事产生反射性的融合在一起,就像非语和清风的欢爱。
哪怕是痛苦的,她也要让它代替那久违的快乐。哪怕她所拥之人不是他,所做之事不是他,所得之物不是他,她也要让它替代他。
不为其它,只因那一份感觉如同樱束花的种子在身体里根深蒂固,无法自拔,日夜都在煎熬着她。
“阿勇,你到底去了哪里?
阿勇,我好想你…… ……
阿勇……”
睡梦中的非语总是在凄凄的呼唤,痴痴的等待那份已经越走越远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