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十,吉日良辰,诸事皆宜,大吉。
清晨,万籁俱寂,天蒙蒙亮,孟延风家里已经开始忙碌上了。
“城哥,往左一点…右边再往上一点…”
“这样呢?”
“好,可以了。”
孟琳扶着梯子,孟城挂好红绸后蹦了下来。两夫夫又搬着梯子去挂了灯笼。
“婶子,茶点糖果可准备好了?”
“好了,好了。青庐可布置好了?”
“放心吧,婶子。”
几人从早起吃过饭就没住过脚,各司其职,倒也布置的差不多了。
几人你来我往,正忙得不可开交,孟延风推门走了出来。
只见他今日一身大红色直襟长袍,腰束金色祥云纹宽腰带,黑发高高束起系着红色绸带。脸部轮廓分明,剑眉星目,鼻子挺直而高,红唇微抿。当真是气宇轩昂,相貌堂堂。
“帮我看看怎么样?”孟延风转了一圈,问道,“还可以吧?”
“不错,东家这身可真精神啊!”
“东家今日这一打扮,还不把筝哥儿迷住了?哈哈…”
孟琳夫夫最早来的,见过他二人相处的样子,也和他们熟悉了,现在都敢开他的玩笑了。
莲哥儿(大点的哥儿)原先就觉得孟延风高大俊美,没想到今日这一身衣服更是衬得他,英姿飒爽,风度翩翩。直将他看的呆住了。
“嗯?真的?哈哈…如此最好。”
孟延风转而又吩咐道,“再去检查一遍,看看别有错漏的。”
“是…”
因为新人成亲前一日不能见面,所以筝哥儿前日下午就去了村里。孟延风安排了明哥儿(小的那个哥儿)陪着他一起去的,能照顾他给他作伴。今日亲迎之时,再将他用花轿抬到镇上新宅子里。
原本应是黄昏之时拜堂的,但他们要从村里来镇上,这路上一来一回万一耽搁了,怕误了吉时,所以中午就得出发。
孟延风骑着高头大马在最前面,之后是敲锣打鼓的仪仗队奏着喜乐,再后面就是八抬大轿,末尾是孟延风雇的几辆车上。李喜婆和莲哥儿还有孟城夫夫都在马车上坐着。
今日这样大喜的日子,仆人们也都穿戴整齐,喜气洋洋。李喜婆更是化了妆来的。
一行人浩浩荡荡,锣鼓喧天的进了村子,直奔孟延风家。
此时孟延风家已经聚了不少人了,有自家亲戚,有来帮忙的,也有来吃喜酒的。哄哄嚷嚷好不热闹。
隐隐的有乐声传来…
“筝哥儿收拾的怎么样了?延风他们好像来了。”孟二婶风风火火的进了屋子,看筝哥儿已经准备妥当,坐在椅子上等着了,这才又放下心去忙别的事了。
孟延风下了马,未走到门口,看着堵在门口的众人,不按常理出牌,突然从怀中摸出一把系着红绳的铜钱,冲着那些婶子嫂子笑了笑,一扬手,把手中的铜钱抛向了空中。
趁众人一窝蜂似的去捡铜钱的功夫,孟延风三步并做两步,几步就走到了筝哥的屋门口。
筝哥儿听见动静,微一转头就看到了他,“孟大哥…”
孟延风的眼中好像自动就屏蔽了别人,只看得到筝哥儿。
他一双黑眸一瞬不瞬的盯着筝哥儿,直把他看的面红耳热,心口发烫才算罢了。
站在筝哥儿面前,孟延风心中恍惚,这几步的距离,他走了两世才走到。心中不免有些发酸,眼睛也微微发涩。
筝哥儿不知道他心中所想,只是看他好似有些伤感,便主动拉起了他的手,紧紧攥在了掌中。
“筝哥儿今天好漂亮。”孟延风缓了缓心身,对筝哥儿的夸赞便脱口而出。“红色很衬你。”
筝哥儿一身大红色竖圆领斜襟襦袍。乌黑的秀发盘在头顶以金簪固定,清秀的小脸因为这段时间的修养,已经有了些气色,又涂了薄薄的胭脂,杏眼明亮璀璨,直直的看着孟延风,莹润的耳垂上坠着一对金色的铃兰花,脖颈上是雕着茉莉的黄金项圈。这还不算,腕上竟还戴着一只筷子粗细的金镯子。
看到筝哥儿打扮的人不禁心下暗惊:原来筝哥儿的样貌并不输给尹秀。反而因为今日的装扮更显得人面桃花似的。再加上他一身的金饰,奢华贵重,足以见得孟延风有多爱重他。
旁边的人看着两人情意绵绵的样子有些面热,又有些羡慕。
村里的人活得糙,每天柴米油盐的,哪有时间亲近,所以看到别人亲亲热热的样子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