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等人一同开来的车停放在一起。
“砰。”
车门被打开。穿着皮鞋的男人的脚落在地面上。
尽管对方还未自我介绍,但在场所有人都已经提前了知他的身份。因为会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只有一个人。
“林小姐,你要是还能继续打的话,就站起来。现在就站起来吧,继续为我战斗。”
“那是什么台词啊,你是哪里来的女神雅典娜吗?”
“林小姐?”
“好好,人家知道了啦。真是的,一下子就变得那么不近人情,刚才的温柔去哪里了呢?”
林凤华抓了抓自己的脑袋,低声抱怨道。
“一提到男人就变得那么小气……”
“林?小?姐?”
“我起来!我马上起来!”
林凤华一个鲤鱼打挺,在水泥地上跳起身,从原本瘫坐在地上的姿势变为英姿飒爽的站姿。看起来异常生龙活虎,就像身上受的伤都是假的一样。
*
走下来的是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他的身材高大强壮,龙行虎步,脚步似慢实快,无声无息地来到瘫倒在地上的那位旗袍女性身边。他先是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女人,随后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了被林凤华投掷出去的刀刃。
“你就是靠这个击败红樱的吧。”
男人说。他的手指捻起了刀柄的上方――但刀刃却停留在半空中,看起来就像浮空了一样。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才会注意到:刀柄上还缠绕着渔线般的金属细丝,正在路灯光下闪烁着锋锐的寒光。
“小把戏。凤华,你什么时候学会……”
“吵死人了。”
林小姐的小拇指以微不可查的力度微动。
一抹鲜红在他的手掌上如盛开的花瓣般骤然绽放。“噗嗤”似提线人偶般自由舞动的刀刃,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划过人体,发出奇妙的钝响。
男人的瞳孔深处浮现一丝惊讶。
“小把戏的滋味如何?”
“原来如此,有些门道。看来你在上面花的时间不短。”
“还好还好。毕竟这只能算是我开发出来的一百八十种必杀技里最浅显的一种。”
林凤华随口胡说,顺势将手里的钢丝扔掉。
“那还真叫人期待。我开始有些技痒了。”
男人笑着说。
“但在那之前……我有点好奇,凤华,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这和我们说好的不一样,不是吗?”
“既然我已经出现于此,情况还不够清楚吗?”
“所以,你是反悔了?你做出了另一个选择?”
“不。答案是两边我都要!”
林小姐朝对方竖起中指。
“我会好好保护那两个人,也会亲手宰了你。就给我好好期待吧,师兄大人!”
“那么,二位是如何看待的呢?”
男人沉默半响后,将目光投向小说家和弥生。
“别忘记,这个女人是曾经一度抛弃过你们的哦?”
……
――“发生在新世界大楼的事情,才过去一周时间,两位的记性不至于差到这种程度吧?”
before33 终局
――总而言之,就是这么一回事。
虽然在因果关系上可谓绕了一大圈,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生绝不会一帆风顺,其中最易起波折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性。人心时而顽固冷硬如铁石,时而变幻多端若云雾。纵然是常常会被他人评价为“对他人想法异常敏锐”的小说家,亦有束手无策之时。终归需要依靠个人的念头变化,这是世上最不能指望的事情。
但是,正因为如此,人与人的交往才显得有乐趣。幼年时期是自闭症患者的他,大概没法想象这种事情。一成不变的人是不存在的。他开始有点能理解以前和浅见学姐交谈时曾经聊起过的话题――“不改变就很好,那样的主人公还是能讨人喜欢”――只不过是从相反的方向。到底哪种道路更好呢?始终立足于现在的人类是不会知道的。他想起一年以前独自一个人坐在寒冷的房间里,望着窗外矗立的城市巨大楼房流光溢彩,和听见乌鸦在空中振翅飞过的声音。这件事从时间跨度上所是“不久以前”,可从观感上却完全是“很久之前”。和林小姐的相遇同样如此,虽然那时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音容笑貌言语举止都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