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珠市口经三里河、河舶厂,过马路一直往东,是一条横街。这是北京的一条老街了。……有一个茶叶店,也有一块匾:“今雨茶庄 ”(好几个人问过我这是什么意思)。其实这是一家夫妻店,什么“茶庄”!
两口子有五十好几了,经营了这么个“茶庄”。他们每天的生活极其清简。大妈早起擞炉子、生火、坐水、出去买菜。老爷子扫地,擦拭柜台,端正盆花金鱼。老两口都爱养花、养鱼。鱼是龙睛,两条大红的,两条蓝的(他们不爱什么红帽子、绒球……)。鱼缸不大,飘着笮草。花四季更换。夏天,茉莉、珠兰(熟人来买茶叶,掌柜的会摘几朵鲜茉莉花或一小串珠兰和茶叶包在一起);秋天,九花(老北京人管菊花叫“九花”);冬天,水仙、天竺果。我买茶叶都到“今雨茶庄”买,近。我住河舶厂,出胡同口就是。我每次买茶叶,总爱跟掌柜的聊聊,看看他的花。花并不名贵,但养得很有精神。他说:“我不瞧戏,不看电影,就是这点爱好。”
我被打成了“右派”,就离开了河舶厂。过了十几年,偶尔到三里河去,想看“今雨茶庄”还在不在,没找到。问老住户,说:“早没有了! ”——“茶叶店掌柜的呢? ”——“死了!叫红卫兵打死了! ”——“干吗打他? ”——“说他是小业主;养花养鱼是‘四旧’。老伴没几天也死了,吓死的! ……这叫什么事儿!”①
一、如果没有法律
看了汪曾祺的《花和金鱼》这篇散文,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同时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混乱年代,笔者也喜欢养些花草,以前也养过金鱼,如果笔者生活在那个特殊的时期,笔者的这些花和金鱼是否也会被当作“四旧”呀!在那个时期,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笔者认为那时的混乱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当时的社会没有系统性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而且当时为数不多的法律、政策,也无法得到真正的执行。听听“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就明白当时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了,那个时期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通过在互联网上检索,笔者发现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的公布,在这30年间,仅仅颁布了几部重要的法律②,许多我们熟知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民法典》等等,皆没有系统性的制定,特别是在1966年至1976年的混乱时期,更是处于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
如果人就这一辈子,没有前世,也没有来生,为恶不担心下地狱,为善也不奢望上天堂,那么法律更是无比重要。
如果没有法律,仅靠人们内心的道德良知是不足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每个人内心的道德规则是不同的,仅依靠道德规范,我们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保护家人。我们都不担心作恶会下地狱,也不希望为善能上天堂,我们只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自由,获得最多的利益。如果没有法律,必然会导致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冲突,部分人必然会剥夺其他人的自由、其他人的利益。
人与人之间利益的调和,需要外界强有力的力量来干涉,这种力量,我们称之为法律,有了法律,有时我们连做坏事的想法都不会有了。如果没有法律,那么乱闯红灯、盗窃、抢劫甚至杀人,将时常可见,社会必然乱作一团。
也许在人类社会未来的某一天,我们每个人依靠内心的道德良知便不会作恶,我们每个人依靠内心的良知皆乐于助人,那时法律也许真的不再需要了,那时也许“无法也会有天”。
然而在今天,以及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还需要法律。汪曾祺的《花和金鱼》这篇散文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法律有多重要。如果没有法律那么结果就是:“死了!叫红卫兵打死了!”
二、什么是法律?
笔者曾经听过一个用建过街天桥比拟立法的故事。在此,笔者将这个故事演化丰富一下:A地为一所学校,A地正对面的B地,是一商业区。A地、B地之间有一条马路。A地学校旁无沿街门店,而B地有很多餐饮店、文具店等,因最近的过街人行道在1300米之外,A地学校的学生经常穿越马路至路对面的B地吃饭、购物。学生乱穿马路有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当地政府决定修建一座过街天桥,以连接A地与B地。有两种修建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在A地与B地之间直接修建一座天桥,直线距离最近。第二种方案是在A地与C地之间修一座过街天桥。C地在A地斜对面,距离A地大约有七八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