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
“律师也搞不定,公司和学员签了合同。”
“既然是签了合同,那就按照合同执行,白纸黑字的事,找我也没用。”
对方迟疑了许久,显然是有些失望。
朱亦逍问:“那公司老板有钱没?”
“有钱!”
“你把详细资料发给我。”
没过多久,手机上收到对方发来的详细信息。
目标是一家美容培训公司。
培训机构先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前来面试。
等求职者到来以后,口头许诺各种福利待遇,诱使对方签下一份合同。
问题就在这份合同里。
公司与求职者签订的是一份培训合同,任何就业上的保证全都是口头承诺。
合同签订以后,公司提供一年的培训服务。
等一年培训期结束,求职者要求履行公司承诺的工资待遇,公司就会以业务能力不达标为由拒绝为受害者安排就业。
而求职者与公司签订的是培训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
报警没有用,白纸黑字的合同,警察不会将此事定性为诈骗。
然而与公司打官司,这种民事纠纷很难打。
就算最后真的打赢了官司,要回来的钱还不够支付律师费。
这时候求职者只能吃哑巴亏。
而且由于求职者没有任何实质证据,与公司签订了是一份培训合同,官司也很难打得赢。
但公司的手段还不止于此。
由于求职者缴纳的学费是在公司业务员的帮助下,从相应的贷款平台借贷的高利息贷款。
长达一年的培训期间,学员没有任何收入,又面临高额的贷款压力。
为了偿还贷款,学员必须寻找工作。
而一般的工作时间,又恰恰与培训公司的授课时间相抵触。
这时候学员就只有一条路。
为了偿还贷款参加工作,因为参与工作而缺席公司安排的课程。
于是这就给公司留下了非常正当的违约借口。
因为学员未能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业务能力未达标,公司无法为学员安排就业。
但培训机构的黑暗还不止这一点。
更恶心的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