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陈北秋和赵刚逼到了这个份上,李云龙也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老李,我们这都是为了你好,等将来,你一定会好好的感谢我和老赵的。
没有文化,没有专业的知识,你顶天就是当个团长,将来别说师长了,就算是旅长,你都够呛,我们的队伍肯定要不断的扩张,你甘愿一直原地踏步吗?”
陈北秋的话,算是很现实了。
李云龙以前自然不会想这么多,其实他也想要学习,可问题是,一想到读书识字,他就感觉太难了。
这东西,想一想就害怕。
赵刚虽然觉得陈北秋的话,有些急功近利,但这也是实话,私底下说也没啥问题。
独立团过来发展根据地,不就是为了增强实力。
说白了,想要和小鬼子对抗,那就需要不断的增强自己的实力。
如果能够发展起一个旅,甚至是一个师,那李云龙会是旅长,或者是师长吗?
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赵刚,此刻一想,也是顿时明白了。
李云龙的资历是肯定够的,当然,和上面的那群大佬没法比,关键的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团长,这在八路军之中,很常见,可到了旅长和师长,哪一个是没有文化的?
最低的要求,总是要看懂电文,还有各种情报吧?
尽管赵刚觉得,想要发展起那么大的队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凡事,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时候,李云龙的目光,看向了陈北秋腰间的枪套,问道:“你这手枪,能不能拿出来看一下!”
陈北秋将自己腰间的沙漠之鹰,给拿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李云龙和赵刚的目光,第一时间都被桌子上的这把手枪,给吸引了。
沙漠之鹰的体型,比这个时代的勃朗宁手枪大多了。
这个勃朗宁手枪类型的手枪之中,在这个时期有的,最大的枪型,也就是柯尔特1911手枪。
但是在沙漠之鹰面前,那自然也是小了很多。
沙漠之鹰的造型,看惯了其他的手枪,再来看的话,都会觉得有些夸张了。
普通的手枪口径,基本上都是九毫米,12.7毫米的手枪,极少见。
要不就是很大,要不就是没有。
沙漠之鹰为什么会成为现代枪械爱好者的喜欢,手枪威力大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很漂亮。
李云龙好奇的拿起了沙漠之鹰,这把手枪,一直挂在陈北秋的腰间,他早就想要看看了。
今天凌晨,陈北秋拿出来过,不过因为天黑,也是惊鸿一瞥,看得不是很清楚。
拿出了弹匣,看到里面粗大的子弹,还有那有点大的枪口,李云龙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这把枪,我叫它沙漠之鹰,一枪可以在近距离上,打死一头大象,有效射程一百五十米,不过重量有点大,子弹分量也不轻,后坐力更大,不适合单手握持使用,所以并不适合一般的部队使用!”
陈北秋简单介绍了一下沙漠之鹰的性能和缺点。
李云龙此刻哪里管得了这些,如同宝贝一样轻抚着沙漠之鹰,对陈北秋说道:“这玩意,能够造出来吗?”
陈北秋点点头,制造沙漠之鹰并不难,有现成的,直接一比一仿制就可以了。
对他来说,确实没有任何难度。
甚至直接交给大国工匠,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也可以轻松的复制出来。
“我先预定一把。”李云龙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盒子炮,那是跟着他好些年的配枪,而现在,李云龙已经完全看不上了。
沙漠之鹰这样的大宝贝,那才是男人应该拥有的。
赵刚也是拿过了沙漠之鹰,作为一个神枪手,他对枪械自然是很喜欢,对这把沙漠之鹰,那也自然是如此。
不过他没有找陈北秋要,文化人,多少要点脸的,不像李云龙,张嘴就来。
“这玩意,你要做什么,不适合在战场上使用,你开一枪,最少可以吸引几十个小鬼子,立即瞄准你!”
沙漠之鹰的声音很大,开枪的时候,那声音可以盖过步枪,那不是妥妥的靶子!
然后李云龙并不在意,说道:“威力大,射程远,那就够了,反正我是很喜欢!你多弄几把,我给旅长还有师长他们送几把过去。”
陈北秋并没有反对,沙漠之鹰作为礼物的话,送到上面,肯定也是深受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