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的格局与气质,却是截然不同的。
自由市是热烈奔放的气质,霍腾居住在最大的长屋里,他的门口延伸出一条歪歪斜斜的路,就通往城市的大门,连横着的一条街都已经被侵占了,因为确实没有什么用处。城市里有人类、有半身人,有北方跑过来的贸易大师格蕾雅,有投奔来的骑士。
在那里居住很放心,有自己的大庭院,有可以晒太阳的院落,有畜牧栏,还有磨坊。
但是哥廷根堡,粗粗看很有气势,还是极少数的,石头地基、石头墙壁的大城堡,可仔细一看,就跟监狱差不多。小小一圈石头墙之中,狭窄的几乎没有多少可以立足的地方。绝大部分的房屋都像是攀附在内墙上一样,层层叠叠的修建,最下一层不是仆人房间,就是马厩。
这种鬼地方,冬冷夏热,阴热潮湿,几乎没有什么落脚的阳光地盘。一切都是为了最好的防御,任何方便人居住,但占据防御空间的地方都被摒弃。
尽管看起来如此寒酸,但是这样的建筑,已经是相当超前好用的先进式城堡了。
本时代更加常见的城堡,是外面围绕一圈大约两米高的厚栅栏,有一个高大的木门和一个小后门,领主一家,还有一些卫士和铁匠家庭居住在周围,这样连土碉堡都不如的土屯子, 就算是好城堡了。
更离谱的是,就这样一个城墙都无法站立的土屯子,大部分骑士都望而兴叹,只能在门口抢劫一番后离去。
正因为这其中的区别,霍腾更喜欢自己的小自由市。
实在是无法忍受这股陌生感,霍腾不免难以安睡,起床披上衣服,离开高层的卧室,走到了城墙上,俯瞰着两公里外的那座,鸭池河畔的小城。
此时,自由市也陷入沉睡,那有着简陋石基、多层木栅城墙的城墙,也是阻拦了小伯纳德率领的三千大军数月围攻的功臣。数个举着火把的士兵正在巡逻,带着火光星星闪闪。
趁夜游城墙的时候,楼下却不断的传来莎莎的声音。
霍腾听的耳朵发痒,转身往下看的时候,却发现是几个男仆,正在小心翼翼的抽调房顶上的茅草铺子,将潮湿脏乱的扔掉,换上干燥新编的房顶。还有几个女仆,半夜也没有睡觉,举着木棍,给自己居住的房屋的断裂处涂抹上泥浆。
借着城头上的篝火,还有俩衣服湿了的仆人,就着篝火的热气在洗晒衣服。
大概是因为白天还有很多事,所以这些仆人只能比农民还要辛苦的,半夜干活了。
如果霍腾没有记错,他们之所以忙起来,就是因为自己快要登基为伯爵了,仆人必须为他做准备。
瞧着这一幕翻修、维护房屋,又不敢太大声招惹到伯爵一家的样子,霍腾竟有些恍惚。
是了,他竟然忘记了更重要的事情。
哥廷根堡,是一座几乎永久性的城堡,需要翻修的只是这些附属在内墙上的木质房屋;而哥廷根自由市,是一座匆匆修建的城市,从城墙到领主长屋,都是需要频繁翻修,才能维持住临时性城市。
这也是本时代的特点。
绝大部分的民居建筑物,都是极其原始,几乎没有什么建筑艺术的老破小。此时代的农民,几乎每一年的农闲时节都要下大力气翻修房屋,无论是将开裂的泥浆墙壁基,还是漏风漏雨的木墙,全都是年年维护,年年破损的存在。
一个极端点的例子,就是在几十年中,一户农民甚至连续九次重建自己家的长屋,三代人居住的房屋在几百平的地方上,连续改换了九次位置。
这就证明,此时的房屋原始,易修建、易损坏、多废弃。
用泥巴糊着木头竖起来就是墙、横梁一搭铺上茅草,就是房顶。这样的房子,大概是每一个农民都必须学会的技能。
在此之前几个世纪,农民还居住在土洞、窝棚里。住土洞这个习俗,一直持续到奥斯曼帝国时代,都还保留在巴尔干地区,保加利亚人就被奥斯曼人戏称为‘兔子’,那些可怜的农夫,只能住在半地下式的土洞里,在头顶上掏个洞,作为出烟口。
为什么每个骑士都想要拥有永固性的城堡?或许也是因为,他们连永固性的房子都没有。
就像游牧民一样,年年维修房屋,过几年换个地方再盖新的。
从这一层意义是来看,哥廷根堡又是坚固可靠,不可或缺的。
霍腾,就从永固性、易损性这两个属性的城市、城堡中,不由思索起了更寥廓的星空。
“你疯了?晚上不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