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长安后,周灵买了一匹马,准备好干粮和饮水,以及随身的一把短刀,踏上了前往雁门的行程。周灵从小跟随父亲习武,武艺说不上多么高强,起码的自保能力还是有的,三五个大汉难以近她的身。
第一次前往雁门,周灵走得很辛苦,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雁门郡治善无。相比长安,善无就像个小村镇,连几家像样的客栈都没有。
郅都曾经见过周灵,也必定还认得她。保险起见,周灵戴上了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头巾,在风沙蔽天的北方,她的装饰很常见,并不算特别突出。
进入客栈之后,安顿好行李,周灵有意走进一家酒肆打听消息。酒肆伙计陡然看到一位女子,有些惊讶:“姑娘,您是走错地方了吧?还是来找自己的男人呢?”
周灵按了一下手中的短刀,随后掏出一块碎金,低声道:“不要啰嗦,给我准备几个菜,酒就免了。”
伙计有些意外,到了酒肆不喝酒,那你还来啥?但人家出手阔绰,总不能拦着人家吧,笑嘻嘻的收下碎金子,立马收拾了一张桌子,备上了四五个菜。
一个年轻的女子单独出现在酒肆,如果是在长安,肯定会引起侧目,但在善无,大家似乎都见怪不怪。能到边疆讨生活的,不是商人,就是游侠,也许她是一位女侠客呢?其他的客人这么想着,也没太在意。
果然,酒肆的男人几杯酒下肚,难免对雁门局势评头论足。一位胖胖的汉子道:“我在北方行走多年,以前啊,雁门是最不愿意来的,那时候匈奴人常来骚扰,小命都难保,更别提做生意。没想到,如今的雁门竟是北方最安全的。”
另一个汉子也感叹道:“沈老板此话,我深有感触。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雁门人,我差点都想搬到定襄。幸亏来了郅都大人,匈奴人再也难踏入雁门一步。”
姓沈的老板点点头道:“多亏了郅都大人,咱们终于可以安安心心的做生意了。”
另一位比较年轻的汉子凑近道:“你们听说了吗?郅都大人将堡垒都修到颓当城了,到时候,匈奴人再也休想踏入雁门一步。”
一连几天,周灵都来到那个酒肆,通常是点了一桌子菜后,慢悠悠的吃一天。伙计们很是莫名其妙,却又无可奈何,毕竟人家不是白坐,每次给的钱可以供十几个人吃。如此算下来,周玲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主顾,久而久之,伙计们还很欢迎她。
从这些天的打探中,周灵逐渐了解到,郅都防备匈奴的确有一套。而且,她还打听到,郅都似乎很少待在善无,大部分时间都在边境训练士卒、修建工事。连郅都的行踪都摸不准,如何刺杀他?况且,郅都身为一郡太守,身边必定有很多卫士,自己一介女流如何能近身?
想到这里,周灵不禁有些绝望。绝望之中,一个念头忽然闪过她的心头,凭借个人力量很难对付郅都,为何不去找武都公主呢?
武都公主身为匈奴的大阏氏,经历了唯徐卢事件后,宠遇不衰。也许,她还不知道刘荣已死吧?一念及此,周灵踏上了前往匈奴的路途。
这是一个极其冒险的举动,走出雁门长城边塞,就是茫茫无际的大草原,不仅要面临野狼的袭击,还得防备匈奴人的骚扰,若是被当作奸细,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不过,周灵心中早有打算,如果遇上匈奴人,她就说自己是大阏氏的人,帮大阏氏去采购首饰的。如此一来,她很希望尽早遇到匈奴人,让他们帮忙把她带到匈奴王庭。
可是,让周灵大失所望的是,她连匈奴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倒是遇见了一只野狼。一连几日,那只野狼始终远远的跟在周灵后面,从不主动靠近,却让她心惊胆战。
周灵知道,野狼是在寻找机会,一旦她的精神面临崩溃,或者睡着时,野狼就会扑上来。怎么办?一番思索之下,周灵决定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天晚上,周灵没有像往常那样燃起篝火,坐着打盹,而是直接躺在地上,连篝火都不点。她在等一个机会,一个一击必中的机会。
果然,接连跟踪了几日的野狼发现了周灵的异常,缓慢的朝周灵走近。越来越近了,周灵稍微撑开眼皮,借着点点星光,看到了一个模糊的黑影,离她只有一丈的距离。周灵赶紧闭上眼睛,手中的短刀却握得更紧了。
看着熟睡中的周灵,野狼似乎有些疑惑,它缓缓靠近,然后用鼻子嗅周灵的气息,周灵屏住呼吸,仿佛一具尸体。野狼不喜欢吃尸体,但眼前的尸体还很新鲜,它不禁有些兴奋,忍不住仰天长号。
就在这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