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爱奇小说网 > 穿越大宁之千年之后 > 第92章 公开庭审普法

第92章 公开庭审普法

、九日等多次。

组织同圈好友、粉丝等在半山家园、丽都大酒店、富贵人家等。

多个场所,进行群体互动。

每次群体互动的人数,并不固定。

但最少都不低于十人,最多的一次则超过了三十人。

持有毒品罪。

同上述时间,被告吴阿坤等人,为了更加刺激。

由被告吴阿坤出资通过黑市、朋友介绍等多个渠道。

购买一氧化二氮。

俗称笑气,供众人吸食。

强奸罪。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

被告人吴阿坤,在一次同粉丝见面时。

在酒精的刺激下,因粉丝穿着清凉,长相可爱。

不顾粉丝的强列反抗。

同随行的朋友,一起把粉丝拖回套房。

强行同粉丝,发生了关系。

事后。

为了掩盖犯了罪的行劲,对粉丝以威胁加利诱的方式。

让粉丝选择了私了。

迫于吴阿坤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受害粉丝。

被迫接受了私了。

寻衅滋事。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被告人吴阿坤,因不满龙华公司把他花钱上的热搜榜。

给挤了下来,以花钱的方式找到水军。

并发动自己的粉丝。

在互联网上,有组织的对国家重点科研单位龙华公司。

和网名为我是你大爷的网友,发起了造谣、抹黑等。

带节奏的恶意攻击。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热心群众的举报视频、照片、录音;

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的云盘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其它另案处理的被告人证词;

云音平台等,提供的交易流水等记录;

被告人的供述。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本院认为。

被告人吴阿坤,作为一个公众人物。

为了寻求所谓的刺激。

组织他人多次到自己的居所、酒店等进行群体活动。

并通过黑市等,购买笑气等新型毒品供人吸食。

其行为。

已触犯了《大宁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零一条之和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的情形。

而其通过暴力手段。

强迫粉丝发生关系和在网络上组织他人。

攻击国家重点科研保护单位。

已分别触犯了《大宁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二百九三条之规则情形。

为了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根据《大宁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

决定,对被告人吴阿坤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随着公诉人的公诉书宣读完毕。

庭审现场,因为有着法庭纪律的约束,还很是平静。

但通过云音等平台,观看普法直播的网友们却炸了锅。

“艹,这样的人,竟然能成为受那些年轻人追捧的明星。

表面上光鲜亮丽。

私底下,却有如一个人渣一样。

要是不被那个热心群众给举报。

怕是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太可怕了。

关键就这样的人渣,还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喜爱的明星。

甚至。

以这个叫吴阿坤的人为榜样。”

“谁说不是呢!

太可怕了。

这样一个要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