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嗤之以鼻。
“我又不瞎,自然喜欢美的。但是,与人相处,总要多看看,用心感受才行。美色迷人眼,也乱人心哦。”这句话,翁晓晓故意说得很大声,说给所有人听的。
往往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别人的劝告听不进去的。
“你小子才多大点,说得老气横秋。”杨朔笑了笑。
“哥,你可别这么说他。他写的话本子真的很好,很有见地的。比如,不要恋爱脑,感情要双向奔赴,反正每个故事都很好。”
“哦?”杨朔这才意识到翁晓这孩子真是不简单,跟林常青能玩到一起,连杨琳都对她赞不绝口,好像跟梁彬那小子关系也不错。
“算了,也不给你推荐,我娘早把我的书都给抢走了。”
大小通吃,这样的书自然不会太过肤浅,杨朔好奇地问道,“翁晓,你以写书为生?”
翁晓晓笑着点点头,这没什么可丢人的。
“在哪里上学?”杨朔觉得这个年岁,在读书是正常的,能写书自然要有些学问。
“跟着我先生在家读的。”
“你不是父母不在了吗?还请的起先生?我没别的意思哈。”
“没有单独请先生,是同住一院的赶考书生。”
“哦哦,很不容易了。翁晓,你生活上若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来找我。”
“哥,他现在每月的稿酬不比我们的月银低。钱财上,还真用不上你呢。”林常青帮腔道。
“堂兄也是好意嘛。”
“呵呵,没困难才好呢。”杨朔朗声大笑起来,“来,各位,为这大好时光,干一杯!”
“干!”
“干!”
......
翁晓晓不甘示弱,也跟着举杯相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才叫生活呢,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