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的拉菲和两旁火焰蛟龙金。两旁凉拌血鲨珠。
这货每样都尝了尝。点点头小声的说,这里的菜很正宗。只是我更喜欢那鱼鲨珠。
好像金刚鹦鹉这玩意儿就喜欢吃特别硬的东西。
那血鲨珠吃起来就跟吃糖豆一样,嘎嘣脆,鸡肉味。
我赶紧把酒端到鹦鹉的面前,让他喝点酒,别光吃菜。
这傻鸟的嘴,喝酒这不怎么方便。
我嫌他喝得慢,吃菜吃得快。想了个主意,让服务生给他拿了根吸管。
果然这样就好多了,比我喝的都快。
各人把各人的那一瓶喝光。
没一会儿菜也吃完了。
火焰蛟龙金还像以前那样,软软的糯糯的qq弹弹的。
傻鸟吃火焰蛟龙惊的时候。他说没嚼劲儿,不爱吃。倒是那两盆血鲨珠,被他造了一大半。
菜都要吃完了。我倒要看看这货拿什么给钱。我把最后一节蛟龙筋塞进嘴里。
对他说,“金爷快去结账。不等我说完这狗操的早就飞出了后海酒吧”……
只有我在风中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