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能把他忘记,虽然,她是竭力想这样做的。
他们分手已经整整三年。三年时间,如果要想完完全全认识一个人,或许还远远不够;可是,如果要想忘却一个人,应该说是时间不短了。她却没有能够忘却。
在那个夏天以后,她没有给他写过信,从来没有,一个字也没有。知道他们有过这么一段往事的人不多,因此,及时向她提供他的踪迹的人也不多。三年里,她只知道他早就结了婚,参加过几部科教片的拍摄工作,到遥远的西藏去过一次。她向来是厌恶削尖了脑袋打听别人私事的。连他的私事也不例外。
只有一次,她一时冲动起来,差点儿要给他发一封电报。那是她独自坐在黑洞洞的电影院里看电影,正片前面有两个小短片,其中那个《高山牧羊》的摄影师就是他。他的名字在银幕上一闪而过,几乎叫人来不及看清楚。可是她看清了,明明白白地看清了。她几乎是下意识地站了起来,不顾后排观众的“嘘”声,从人们的膝盖间挤轧过去,一溜小跑奔到十字路口那个通宵邮局,要给他发个电报。可是电报纸拿到手里以后,她犹豫了:说什么好?祝贺他?他日夜梦思的是拍彩色宽银幕故事片,得“金鸡奖”,而不是一个两分钟的新闻片。说她仍然爱他?思念他?她不干,打死她也不会干的。那么……她把电报纸揉成一团,扔在墙角,嘴角悲哀地耷拉下去,慢慢地走出绿色的玻璃旋转门。
这以后,她变得更加敏感和神经质,几乎不进电影院了,生怕银幕上再映出那个闪亮的名字,使她再一次冲动起来。虽然,这种巧合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他拍片的机会少得可怜。倒是她自己的作品和名字,越来越频繁地被印在画页和杂志上。她举办过个人画展,参加过国际比赛,电视节目里有过专题报道。她的名字和她的作品一样被青年人津津乐道。对这一切,她感到满足和快意,就象她曾经驾驶了一只小船在狭窄的河道里左冲右撞,逆流而上,终于到了一段宽阔和缓的水面一样。私心里,她盼望自己的名字常常在他眼前出现,使他震动,给他回忆,让他后悔。为了这个,她也要没日没夜地、拚命地画,画得越多越好。
是的,三年过去了,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他,可是实际上没有能够做到。从见到他妻子怡月的那一个瞬间起,她就清楚地明白,她没有能够做到。不然,她不会这么无端地感到一阵燥热,以至唇焦舌干,汗水淋淋,象在这个炎热的天气里一口气登上了高山一样疲倦,晕眩,手脚发抖。
这是在这个海滨城市新近落成的三十五层大饭店里。她——他们这一群年轻而已经崭露头角的画家,被邀请来创作一些壁画、油画、国画和宴会厅里豪华的屏风画。
她住的房间是在二楼。房间刚刚装饰完毕,她是第一个房客。
室内面积很大,足有二十四平米。中间并排放了两只单人沙发床,床罩是嫩黄色闪光的锦缎,使她想到母校湖边盛开的迎春花。猩红地毯,猩红沙发,墙角一个精致的三角形梳妆台,大幅玻璃镜恰到好处地映出淡花贴塑墙壁和静静垂挂的白色尼龙窗帏。
她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房间里,在地毯上,垂着肩膀,奇怪地微笑着,带了一副孩子一样迷惘的、不知所措的神情。
她许多年来盼望着的就是有这样一个漂亮的房间,有一张松软的沙发床,使她在画架前连续工作半天或者一天以后能够舒适地躺一躺。
她曾经把她的计划告诉他,睁大了眼睛,兴奋而又热切地描述她未来的单元住房,希望他愿意永远和她住在那里。
好了,你什么都会得到的。他说。他用他细长的手指轻轻从她面颊上滑过去。你都会得到的,你这个蓝天鹅。
他送过她一只蓝天鹅,玻璃的,透明的。放在阳光里,从天鹅的背腹深处便会闪出一小片桔黄色光晕,并且不断旋转变幻。在她书桌上琳琅满目的工艺品中,她最喜欢的便是这个。
她是在楼下半月形的总服务台旁边看见怡月的。他曾经给她看过怡月的照片,总共两次,一次不到十秒钟,但是她死死地记住了怡月的面容。
“一个很平常、很平常的女人。”他这么说。确实很平常。娇小,甚至有点弱不禁风的身材,皮肤白得没有光泽,一双微微耷拉着睫毛的眼睛,眼泡已经开始松弛,开始有细密的皱纹往下延伸。“一瓶打开了一年的香槟酒,不是吗?”她调皮地揶揄了一句。啊,你说得形象极了!他大惊小怪地欢呼起来。再没有比这个比喻更恰当的了!我可爱的小姑娘,你真是个天才。
现在——她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