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失误,就被责罚;为了避讳,竟然把古今通用的“仪注”二字改为“礼节”(咸丰名奕)。“谨其所不必谨”,于国家大事却“不暇深求”。广西剿匪是当前头等大事,“人才”“地利”和“军需”三者是重中之重,皇帝却委任失当,布置失措。
其次,“徒尚文饰”。去年登基,就下诏求言,鼓励言者无罪,言无不尽。而臣僚进言,却大多以“无庸议”三字对付过去。对于说话激烈一点的大臣,当时伪作褒奖,事后却给人穿小鞋,秋后算账。进言之初,倭仁蒙手诏奖许,“未几而疏之万里之外”;苏廷魁被优旨答谢,“未几而斥为乱道之流”。“是鲜查言之实意,徒饰纳谏之虚文”。年纪轻轻(“春秋鼎盛”)就刊布御制诗文集,好慕虚荣,有愧于三四十岁后才刊刻文集的各位祖先。
最后,“骄矜”“自是”,说什么“黜陟大权,朕自持之”,搞得大臣们再不敢就人事、吏治发言,养成满朝都是“谐媚软熟之人”,“相与袖手,一筹莫展”。平时不培养、储备“刚正之士”,碰到像今天这样的“军务警报”,“安所得人才而用之哉”?而且,广西之事不可能立即平定,“固中外所同虑”;就算侥幸平定了,皇上也会认为“天下无难办之事,眼前无助我之人”,更加刚愎自用,说不定就成了丹朱、商纣那样骄傲、“迷乱”的昏君、暴君。
这篇谏章从言行批判发展到“诛心之论”,直接将“圣上”比作“昏君”,正是走的犯颜直谏、不恤杀身成仁的路子。皇帝曲为优容、纳言改过的例子固然有,但是进言者重则砍头、轻则流放,身前凄凉、死后“哀荣”的例子更多。曾国藩未尝不晓得其中利害,既然要做“名臣”,这一注总得出手,至于结果如何,听天由命可也。咸丰帝看完全文,当场大怒,“掷其折于地”,怕也是动了杀机,要成全他。不过,如前所述,他毕竟不是昏君暴君,而是有望跻身“大有为”之列的皇帝,所以,在祁雋藻频频叩头、请求缓颊的情况下,做了个顺水人情:不但没有处罚曾国藩,反而在一个月后让他兼署刑部左侍郎,变相升了他的官。这是曾国藩和咸丰帝的首次“良性互动”,算是“双赢”。不打不成交,打完之后,二人对对方的路数都有了解,此后长达十年的长期“互动”,也就在这个基调上展开了。
三年十月,曾国藩开始操办水师。还不到一个月,性急的皇帝就催促他“着即赶办船只炮位”,“自洞庭湖驶入大江,顺流东下,直赴安徽江面”。“该侍郎忠诚素著,兼有胆识,朕所素知,谅必能统筹全局,不负委任也”。显然,三年前曾国藩“打龙袍”的举动,给咸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目前下游向荣、琦善两大营成效一般,只有靠上游这一支奇兵出江东下,形成高屋建瓴之势,遏制太平天国的扩张。那么实际情况呢?“实有不宜草率从事者”,这是曾国藩的回答。
湖南办水师,最大的困难在于办水师的一切条件暂时都不具备。不过,大话说出口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得上。水师三大件:船、炮、勇。船,造一批,买一批;大型战船得新造,补给船、小炮船则购买民船,进行改造。炮,也是造一批买一批,所买多为“夷炮”,委托广西外贸部门代为购置。勇,招募训练,算三件中最好办的。三件事情都需要找人找钱才能办妥,最需要的却是时间。负责造船的两个人,成名标十一月五日到衡阳,褚汝航十二月上旬在湘潭开工。邹世琦督造水师专用炮位,十一月开工。招募水勇,则在十二月中旬开始。江忠源所荐广西张敬修带一千炮位、两千水勇、两百船工来湘协办,则终于泡汤。综合各项日程,率师出征的日期最快也在明年一月底。所以,对十一月十二日催命符式的上谕,曾国藩只能答以“明春乃可成行”。
为了强调水师之出不仅仅是孤立的战术动作,而是湘、鄂、皖、赣“四省合防”大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为了表示深入领会上谕中“统筹全局”四个字包含的决策精神,曾国藩在复奏中不但说明了办水师的客观困难,也解释了他与骆秉章(湖南巡抚)、吴文镕(湖广总督)、张芾(江西巡抚)和江忠源(安徽巡抚)四位大吏商定的“四省合防之道”,“以剿为堵之策”。总之就是说,这事不能一味赶时间,“不能草草一出”,否则就是中央政策自相矛盾,“殊失皇上命臣统筹全局之意”。
曾国藩抠字眼儿,咸丰不干了。咸丰的本意,只是各地团练大臣多快好省,有一份心出一份力,全盘大局自当由中央政府及钦派剿匪大臣向荣等人协商制定,根本没料到一个地方团练大臣会给他整出这么个“四省合防”的大战略,还一口一个“统筹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