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衣的季节,人们见了,倒也不以为怪。
林烟霏坐地铁到陆家嘴站出来,走上环形天桥。方殊可在短信上说婚礼十八点十八分准时开始,现在才十六点不到。林烟霏放慢脚步,看到东方明珠广场上游人如织,很多人在拍照留念。本来没什么心情的她也不禁心痒,从包包里掏出数码相机,请旁边一位小姑娘帮她也拍了一张。照片里穿着休闲白衬衫、牛仔裤,戴着墨镜的林烟霏显得格外精神,一向素面朝天的她今天特地略施薄妆。这身看似随意的装扮其实是她刻意为之,既不显得隆重出挑,又不至于太过寒酸,她自认为能让人感觉出她对这场婚礼无所谓又不无所谓的态度。她的身后是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和一栋一栋高耸入云的现代化写字楼,玻璃墙面在蓝天白云下熠熠生辉。不知怎么的,她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答应带她来上海玩,说那里的大楼高得“帽子都会掉下来”。意思是说楼太高,站在下面看时非把头仰成九十度角不可。林烟霏的心里忽然一阵伤感,到最后妈妈都没能践行她的诺言,只剩下她一个人来到上海,并且一过就是这么多年。
走了不多久,林烟霏就热得直冒汗,她感觉自己就像一块被晒化了的黄油,一头一脸的油汗,真担心脸上的妆已花得不成样子。一边担心着,连日来鼓足的勇气也像气球漏气似的越来越瘪,懊悔自己没有狠下心不来。到了香格里拉酒店门口,她下意识地仰起头来,似乎是想印证一下帽子会不会真的掉下来。她看见动物形状的云朵越过那一线狭窄的蓝天,消失在酒店楼顶之后。进了大厅,找工作人员问清楚三楼的紫金楼盛事堂怎么走后,脚步却又迟疑了,只在大厅里找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磨蹭,心里越是给自己加油鼓劲,越是临阵怯场。这几天来,她无数次想象自己碰到方殊可和林重阳,表情、举动、第一句话应该是怎样的,非把那种若无其事、目空一切的态度表现出来才好。她心里明白,相比起林重阳,她更难面对的其实是方殊可。一方面是感情上的,另一方面是自尊上的。小时候方殊可总是比她差那么一点:小学时她是大队长,方殊可是中队长;中学时她是班长,方殊可是副班长。到了大学,她又比方殊可更早拿到奖学金,更早收到男生情书……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处处落方殊可下风。这次最后下定决心要来,不也是为了挣一口气吗?何以连面都还没见到,自己就胆怯成这样了?林烟霏狠狠地深呼吸了一下,打起精神,去洗手间去重新修饰了一下形容。
从洗手间出来,准备上电梯。“叮”的一声,电梯到达,门一开,林烟霏心不在焉地低头往里冲,不料被正从里面出来的人撞个满怀,踉跄倒退两步,一屁股就朝那大理石地面上坐去。“啊”字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只觉眼前的景物刹那间凝固,及至反应过来,才知自己被一只强壮有力的胳膊给扶住了。林烟霏有点难为情地抬起头来,想道声谢,两个人四目相对,都不由得愣住。
“霏霏—姐姐?”
“邺、邺可?”
要不是因为林烟霏太熟悉方邺可,不然她说什么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个身形高大、阳光帅气的男孩子就是方邺可。他比三年前去美国读高中时高了将近两个头,林烟霏记得那时他还比她矮,她习惯了伸手就可以摸摸他的头。那时单薄得有些佝偻的小身板,现在肩宽背厚,呈健康壮硕的倒三角形,短袖T恤下露出的两条胳膊上还有很明显的肌肉线条。圆中带方的脸,小时候的可爱笑靥已经变成了两条深深的笑意纹,粗黑眉毛下的两只眼睛,不大却有神,英气勃勃。虽然笑起来还是一脸稚气,但是—唉,林烟霏情不自禁地感叹,眼前的方邺可再也不是那个跟屁虫似的,整天追着她叫“霏霏姐姐”的小弟弟了。
久别重逢,似是有无限的话要说,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林烟霏看到他褐色瞳仁里的自己,知道他一定也是觉得自己变了,变得跟他认识的那个霏霏姐姐不一样了。正欲开口,忽然斜刺里冲出一个盛装的胖大妈,一边嘴里嚷嚷着:“侬是邺可?长这么大啦!小伙子了!”一边伸出两只肥厚的手掌,一把抓住方邺可的胳膊,使劲晃了晃,她手指上戴的好几个大金戒指直闪得林烟霏睁不开眼。林烟霏一听那口音,就知道是老家的亲友来了。正好电梯门开,就赶紧闪了进去,唯恐别人认出她来。电梯关门的一刹那,她看见方邺可正回头朝她张望,一脸欲说还休的神情。
可是他会有什么话对自己说呢?林烟霏想起三年前,一直纠结着不肯去美国念书,还对她说过“要是霏霏姐姐一起去就好了”这样稚气话的方邺可,出国以后,除了她生日和圣诞节会主动发一封邮件给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