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四五年秋天,凌叔华又回到阔别多年的故都北平。
离开乐山之前,她先去了一趟武汉大学的珞珈山。这块在她青年时代就拥抱过的山水,给她留下了太多的思念,然而八年过去了,珞珈山还是以前的样子吗?
她带着思念来武大十八栋看最后一眼,意味着永久的告别。记得在离开珞珈山的时候,她亲植的两株紫白木笔,竟开了好多花朵,那真是对主人的殷勤和报答!如今站在旧居前,园中那两株木笔却不见了,只有书房前那几株梧桐,已高过楼顶;居室前的蔷薇,也还长得葱郁茂盛;山坡上植得数百株小松,早已高过人的头顶。小楼的窗子上,结满了密密麻麻的蛛网。
在这里,她想起了许多过往,杨振声、沈从文、肖乾、朱利安·贝尔。往事如烟,就这样一幕幕过去了。还有一件事让她永生难忘,便是生在这座楼里的独生女儿小滢,如今十五岁了,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喜欢文学,又想当作家,颇有乃父之风。不久前她给昆明西南联大任教的沈从文写信,很快得到这位“沈伯伯”的回信。那封信写得颇为生动,不仅感动了小滢,同时也感动了凌叔华。信正应了他那句创作名言:“文字还是得贴紧生活。用评论的语言写小说不成。”他给小滢的回信,没有讲关于创作的大道理,但全信处处体现了文字要“贴紧生活”法则。他先说他见小滢:
你说你不是“摩登女郎”,这个名词,云南四川用法似不大相同。我们这里说的是健康,活泼,聪明而乖,不是指会穿衣服敷粉,这个叫“时髦女郎”!你这时尽管不黑而俏,到我下次看见你时,保定是被阳光晒得黑而俏了。
我记得第一回见你,是在武昌一个什么人家的洋楼中(很美观的洋房),文华学校附近,你在摇篮中用橘子水和奶粉当中饭,脸瘦得像个橘子,桃子,李子?——唉,真不好形容,可是眼睛大而黑,实在很动人!
第二回是在北平东城你家中,火热天,徐志摩伯伯还在世界上和金伯伯用手掌相推比本领,你那件小花衫子,我将来写小说时,还得借用到故事中!
第三回在珞珈山,你每天总到小学校车站旁边去找那位警察朋友,天晴落雨,通不在意!吃饭时,你和妈妈相吵,就傍近爸爸,和你爸爸鼓小气,又倚靠近妈妈;嗨!这个作风,假若保留到二十五岁时,可就真厉害!
第四回……你想想看,在什么情形下看你最好?照我希望最好是带点礼物来参加你和什么人××,因为如果那时要来宾演说,我不必预备,也可以说说这个故事,让大家开开心。可是到那时,我也许像电影上的老头子一样,笑话想说,说不下去,只感动快乐得流眼泪……这个礼物原来是你一张一岁多点的相片,上面还有我妹妹(九姑)写的几个字:“眼睛大,名小滢”。
这张相片有个动人的历史,随我到过青岛,住过北平蒙古王府——卅一年(1942)昆明轰炸学校时,同我家中几个人的相片放在一处,搁在九妹宿舍小箱子中,约四十磅大小一枚炸弹,正中房子,一切东西都埋在土中了,第二天九妹去找寻行李时,所有东西全已被人捡去,只剩下废桩上放了一个小信封,几个相片好好搁在里边。原来别的人已将东西拿尽,看看相片无用处,且知道我们还有用处,就留下来,岂不是比小说还巧!
这不是给小滢一般地写信,是在结合她自己的事做示范,启发她如何写文章。他写云南“大雪山下的鹿脯,小说上还只有史湘云吃过一次”;他写“熊掌同妖精手掌一样,干干的满是黑毛,如挂在墙上,晚上睡觉真担心它会从墙上蹦下来掴我一下”;他写“芒果,有饭碗大,是中国最特别的种子”;他写“白菜有二十斤一棵的”;他写“五月能吃石榴,大的一枚有一斤重”;他写“这里的西红杮极好,大的有一斤重一个!做出汤似乎比文章还得人赏识”;他写“蝴蝶有身上起太极图的,有作霓斑的,有全黑却加上红殷殷花纹的,有一色碧绿绒,头是乌黑的。大的约六寸长,……间或有一尺大的,完全如假造的”。看到这些描述,真让你垂涎欲滴,吸引着你的心灵,让人欲到那里一睹为快,这就是小说家沈从文讲故事的本领和过人之处。
他还写各色人物——
金伯伯(即金岳霖),在北平时玩蟋蟀和蝈蝈,到长沙买了百十方石头章,到了昆明,无可玩的,就各处买大水果,一斤重的梨子和石榴,买来放在桌上。张奚若和杨今甫伯伯的孩子来时,金伯伯照例就和他们打赌,凡找得到更大的拿来比赛,就请客上馆子……金伯伯还养过一些大母鸡公鸡,养到我住的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