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只呆了区区二十年,肖志鹏就这么不辞而别,无影无踪,连魂归何处都不知道?
尽管寻找肖志鹏的日子是漫长而痛苦的,但那曾经的一切向红明明觉得就是昨天的事情,就在不远处的道路上,她和肖志鹏刚刚顶着寒风,从北庄批发了一袋土豆,省了12元,土豆放在电车前面的踏板上,她坐在后面的车架上,后来,张向阳的车超过他们时,专门停车和他们打了一个招呼,还执意要帮他们捎回去,说他正好也是回城里。他们婉言谢绝,?张向阳走后。刚才说说笑笑的两人突然就不约而同地沉闷了,张向阳好象是专门来破坏他们的好心情的,一路谁也不说话,进门倒下土豆时,又发现中间夹着好多鸡蛋一样小的,向红越发气乎乎的,怪肖志鹏说不买非得买,比菜市场上卖得划算不了多少。肖志鹏借口买饼躲了出去。
怪不得他走了,逃了,自己稍有不如意就把情绪写在了脸上,憋在了心中,然后就把气往他身上撒,谁没有烦恼,谁没有不如意,他不是机器,不是木头,他的气往那撒?看来他终究还是因为忍受不了她而离开的,为了报复她,他人间蒸发,恶毒地给她判了一个无期徒刑。
车在她的身边停下了,刺耳尖利的刹车声,车将她带了一个趔趄,将她重重地摔倒在了路边,玉米杆尖锐地划在她的腿上,然后那车就轰着大大的油门声呼啸而去了,有男男女女从车里伸出了手势,高昂而整齐的声音传过来,傻B傻B,这是他们给她的定义。
任何时代都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介意将天捅一窟窿,给地球钻一洞,他们顶天立地,就是宇宙的主宰,他们比全世界的人都活得随心所欲,肆无忌惮,这样的人聚集在一起,就是杀人放火都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
向红的时代,这样的一群人开不起汽车,但他们戴着蛤蟆镜,吹着婉转尖利的口哨,忽明忽暗的烟头,口袋里会忽然掏出一把弹簧刀,也是在这里,星期六,她从宜中放学回家,仗着天早,图了小路的近便,便走了这里,却忽忽出来了几个小青年,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却听到有人叫她,回头一看,张向阳却正好路过这里,她战战兢兢地从那几个青年中穿过去时,张向阳还把手在她的肩头搭了一下,让那些人以为他们是一对走散的恋人,他们好久不敢回头,一路却谁也不敢看谁。那个小屋就在那里,或许,当时张向阳就在小屋后乘凉,正好看到她了。这个传说中恐怖的小屋,更加的破败无用,荒草高得让向红只能看到一个芨芨可危的房顶,向红看着腿上的血迹,浓稠地结了一个血疙瘩,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血竟然流了那么多,斑斑点点,她沿着这血迹,她有些恍惚,自己是从这边走过来的吗?但这新鲜的血液,不是自己的又是谁的?她越要想清楚一件事情,越要理个明白,就越恍惚,难道自己还来过这边?应该是吧,怎么还有布条,沾着血迹的,白的上面如艳丽的梅花一般的血迹,自己的衣服也扯破了吗?应该是玉米杆挂破的,这么白这是自己的那件衣服?想不明白了。
向红觉得自己今天应该是穿了一件灰色的风衣的,对的,是的,衣服好好的,没有破掉,这是处理完兰莎莎的事情后,她连夜在学校附近的服装店买的,因为价钱贵了一点,但还是喜欢,她特意给肖志鹏打了电话,在肖志鹏的鼓励下才买下的。后来,她看见二毛也穿了这样一件衣服,她联想起了二毛如何夸赞她的这件风衣,并且还在她家试穿,穿在身上舍不得脱下来,在镜子前扭过来扭过去,向红倒觉得二毛穿上多了一份庄重,将她的轻浮与艳丽掩饰了几分。后来,二毛事件发生后,在向红的想象中,二毛是如何在肖志鹏面前撒娇,让肖志鹏也给她买了这样一件衣服,从此向红是那么的厌恶过这件衣服,长久地挂在衣柜里,每看一次,就恨一次肖志鹏,这件衣服成了二毛和肖志鹏勾搭成奸的皮条客,这件衣服也使她更加绝决地离婚。也不怨向红多心,二毛穿上灰风衣不久,肖志鹏就拿回了一件白衬衣,领子是小翻领,面料是软和的,离婚那天,日头正毒,肖志鹏就穿着这件来历不明的白衬衣,他就是穿着白衬衣从她的视线里走丢的····如今,白衬衣变成了条条褛褛,血迹或点状或斑状地点缀在上面,在芳草上飘零,如萋萋枯草上开出了艳丽的花,而且越来越硕大,向红发疯似地循着这血迹,头脑却比任何时候都清醒,这就是她丢失多日的白衬衣,她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她从少女时代就心怀恐惧的小屋,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宿命,始于恐惧,葬于恐惧,这被人们加以渲染的恐怖阴影始终是她生命中的一道过不去的坎,如果是这样的话,也是对她多日来的一个交待,她的心倒坦然了,毕竟,她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