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早定,有什么不好呢?
在前世,他声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可在内心里,他知道自己也想有人陪伴,也想有子女承欢膝头。
但面对金钱的压力,还有极不对等的付出,他只能选择放弃。况且,在社会潮流的滚滚冲击下,他隐隐觉得,他等的那个人永远不会来了。
他知道,她也许还活在世间某个地方,可却再不是他心中所爱,而是变成了某种从毛发到脏腑,都发着金光的神兽。
如今,在这文明度相差甚远的荒村,他似乎终于逃出了那金色祥云的笼罩范围,心中感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暖。
当然,他也有担心,万一这娃儿长大后奇丑无比,或是暴躁不堪,那可怎么办呢?
他仔细瞧了瞧准岳父母,然后安了心,有这样朴实的父母,孩子又能暴躁到哪里去呢?
况且,岳母大人虽算不上大美人,却也跟丑陋不沾边,上过学的他,还是略微懂点遗传学的。
没过多久,他猛然醒悟,想这些并没有用,他终究不属于这里,用不了多久,老道就会来接他离开。
挥别刹那间的想象,不知怎么地,他竟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这一夜,狗剩夫妇睡得不是很好,他们总是眯一会儿,然后起来看看孩子,相视着傻傻地乐呵。
同时,虽很不情愿,但他们还是仔细聆听门外动静。他们越爱孩子,就越能体会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情。他们觉得,孩子父母很有可能会回来。
一夜过去,门外始终寂静无声,他们长长舒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