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琼斯的带领下,克莱尔向国王街的方向走去;尽管被弄脏的裙子偶尔会吸引他人的目光,勾起别人的好奇。
“你是哪里人?”克莱尔向琼斯发问。
“我来自纽约州,小姐。”琼斯客气地说,“来自宾汉顿。”
“你怎么会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克莱尔问,“这里可不比纽约要好,这里可没有赤身裸体跑到时代广场的罗杰斯队长。”
“罗杰斯……是谁?”琼斯不解。
“没什么。”
“我是从战场上下来的。”琼斯说,“纽约州对我来说有些不好的回忆。”
“战场?”克莱尔如梦初醒,“第二次独立战争?”
“独立战争?”琼斯笑,“上流社会是这样说的吗。”
“我们这些当兵的,战场上学到了我们以为一生都必须记住的东西;学着去揍人,学着去挨揍,学着对抗审讯,学着审讯他人。”琼斯顿了顿,“可没人告诉我们战争会结束。”
“放松点,大兵。”克莱尔安慰道,“你仍在工作,人们仍然需要你。”
“我希望如此。”琼斯叹息,“那么,克莱儿小姐,恕我冒昧,为什么你想要去国王街呢?”
“听闻昨晚发生了一次谋杀案,一个年轻的姑娘遇害;我想去看看,并为她可怜的灵魂祈祷。”
“您真是仁慈,克莱儿小姐。”
两人一路畅聊,大概20分钟的时间便到达目的地。
尸体早已被警察运走,空气中只有路上破土而出的地黄的芳香,唯一能证明这起悲剧的证据只有石砖上的斑斑血痕和一点尚未蒸发的血滴,以及附近邻居们的窃窃私语。
克莱尔尝试用人生中读过的为数不多的有用的书去分析现场,她仔细看了看,除了面前的大片血迹外,还有一连串并不连续的血迹延伸到一条小巷,显然这是曼迪在小巷中便被打伤出血,之后逃脱到这里被杀害。
她装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走进那条小巷;这个巷子是个死胡同,比克莱尔想象的略宽敞一些。走进去的时候,她吓了一跳——她从未见过那么多的血,比她见过的父亲和超市生鲜区的吴秀娟阿姨杀过的所有鸡放的血加起来还要多。
血液大部分在地上,几乎都没有凝固,像是一条静止的小溪,在砖缝中自我流动。这让克莱尔推翻了原本的设想,她不认为一个极易难度的,攻略选项不超过3个,还有一个选择是背她起来走路的柔弱萝莉能在被放了这么多血后跑那么多步。
毕竟光是溅在墙上的血,就比克莱尔还要高一个头。
所以说,凶手在巷子里杀死曼迪后,拖动她的身体一直到街口;克莱尔仔细端详了血迹边的地黄,明显的倒伏痕迹印证了她的判断。
“琼斯,能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吗?”克莱尔去问琼斯的意见。
“这是个爱出风头的人。”琼斯说,“但又很谨慎。”
“为什么这么说?”
“凶手将这个可怜的曼迪小姐杀死后,将其拖到街口;目的可能是尽快让她被人发现。”琼斯说,“之所以在巷子中下手,是看在曼迪小姐身为流浪者,警惕性会比他人更强,无法轻易把她骗到街口,使用暴力行为造成的声响必定会引起邻居街坊的注意。”
“这也侧面说明凶手不是她熟悉的人,否则凶手能够轻易地把她骗到街口再行凶。”
克莱尔有些沾沾自喜,她以为自己看到了琼斯忽略的一点。
“凶手应该是女人。”她说,“我听闻过这位曼迪小姐,她是一位娇小的女性,身高只有1.4米。”
“如果凶手是男人,完全有能力像拎起一只小只因一样把她抓起来而没必要进行拖拽。”
“是的,克莱尔小姐。”琼斯说,“但这也可能只是一些伪装。”
听到自己的想法被驳斥,克莱尔一下子傻了眼,但仍努力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毕竟网上冲浪数十年,她唯一学会的就是在被反驳时先听听别人的话而不是急着犬吠。
“恕我冒犯,小姐。”琼斯仍然很是礼貌,“凶手也有可能是男人,拖拽的目的是伪装成女人作案;也有可能是熟人作案,目的是伪装成陌生人作案;这些目的都是为了摆脱嫌疑。”
“但如果是真的,这又与凶手把尸体拖拽到街口的行为不符。”
“没错,小姐。我们获取的信息还远远不够。”
“为什么你会认为是伪装呢?琼斯。”克莱尔好奇地问道。
“一些